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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利邦投資顧問公司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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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一定有風險,你的風險來自於錢拿不回來. 錢放銀行定存有存保. 去買基金放在保管銀行,申請贖回一定拿的到錢. 那請問,如果你要跟該公司拿回投資金額. 怎麼拿?. 保障在哪?. 簽約蓋章是一回事,但誰擔保?. 如果人去樓空了,你找誰拿?. 如果你連這些都沒搞清楚,為什麼平白無故把錢拿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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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家公司前身叫郎瑞,被檢調才改名,沒事?誰告訴你的?. 2 這家公司前前身叫兆利達,冒充兆豐關係企業,更多新聞. 3 正常公司幹嘛一直換名字?名聲臭了不好做?. 那鼎腥 淋縫淫不是應該帶頭改名?. 4 條款3不是叫你自己評估投資風險?他不是擺明說「不告訴你」嗎?不騙你騙誰,我覺得投資內容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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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投顧都會騙錢了. 你這是連投信投顧公會都沒登錄的非法投顧. 不騙你才有鬼. http://www.sitca.org.tw/ROC/MemData/MD2001N.aspx?PGMID=AS0701.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 8 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自本會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公司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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