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 該繼續放多久?
我並沒有說盧森堡註冊基金買美國股票並不會被美國課稅,
只是盧森堡註冊基金平均只會被課10~20%,比美國註冊基金少課10~20%,
而且假如我買的美國註冊基金買第三國家的股票,
第三國家的股票配息課10%好了,
當美國註冊基金在配息時,會再課30%的稅,加起來總共課37%(1-0.9*0.7)。
可是是買盧森堡註冊基金,就只會被課10%,就不會再課30%了。
比美國註冊基金少很多。
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tw/2010/04/tax-considerations-for-us-and-european.html
考慮績效的話,
美國註冊基金在算績效是用稅前收益在算績效的,
可是盧森堡註冊基金卻是用稅後收益在算績效的,
也就是說美國註冊基金在算績效也比盧森堡註冊基金多算了30%,
如果扣掉這30%,美國註冊基金的績效也會差很多
※ 引述《badfood (我怕蟑阿螂)》之銘言:
: ※ 引述《orangeterry (bghnbytnytn)》之銘言:
: : 我很不推薦買富蘭克林所有美國註冊的基金,
: : 原因很簡單,因為他會扣30%的稅,
: : 任何一檔基金只要課30%的稅,績效就不可能會好,
: : 不信去晨星查資料,把看到的報酬X0.7就會看到一個慘不忍賭的績效了
: 台灣富蘭克林官網 成長基金配息記錄
: http://www.franklin.com.tw/Fund/DivHistory/101/2011
: Year 稅後實拿 (簡化至小數點第二位)
: 2010 0.20
: 2009 0.18
: 2008 0.38
: 2007 2.08
: 2006 2.04
: 美國坦伯頓成長 年報 page 18 distribution before tax
: Year income, realized gain, distribution after tax (income*70%+gain*100%)
: 2010 0.28 0.2
: 2009 0.26 0.18
: 2008 0.54 0.38
: 2007 0.37 1.81 2.07
: 2006 0.49 1.68 2.03
: 基本上完全一樣 基金公司扣除income的30%交給美國政府 資本利得部分沒有扣稅
: NRA投資美國註冊基金/ETF都是這樣交稅給美國政府
: 並不是購買盧森堡註冊的海外基金就無需交稅給美國政府
: 盧森堡註冊基金在收取美國來源配息時 收到的就已經是稅後所得
: 之後再分配利潤時 就無需再次納稅
: 稅金先交(基金收取配息時已被扣稅)或後交(配息給投資人時扣稅)沒甚麼差
: 反正都是要交稅
: https://www.franklintempleton.com/forms-literature/download/101-A
: : 不過他扣的30%的稅,是可以退稅的,可是如果你去銀行說退稅的事時,
: : 他根本理都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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