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台股?
2008年6月28日,行政院因應景氣專案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
為拉抬股市會議決定將採取並推動下列八大措施,
筆者並逐一略述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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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鼓勵四大基金積極選擇優良投資標的持續逢低承接,並積極進場,長期持有。
心得:四大基金規模:
退撫基金 4,300億
勞保基金 4,300億
勞退基金 6,000億
郵儲基金40,000億
去年底為止各基金投入股市資金:
退撫基金約1100億、
勞保基金投資台股比例已近37%、
勞退基金約1000億、
郵儲基金其中約1000億元為自營操盤,外加600億元委外代操。
因為投入的資金已經很多了,再扣除投資在其他資產的資金,
其實四大基金能投入股市的資金非常有限。
基本上,郵儲基金是政府加碼最大的可能空間,
順利的話,今年可加碼最大金額大約是3000億。
3000億對照13兆的台股,是3/130的比例。
能有多少效果?就讓各位投資人自行想像吧。
只是依照政策推出後連兩天的台股表現,
或許政府也怕套牢,所以龜起來偷偷買。
策略很明顯應該是:只要撐住就好,不求拉抬。
因此,如果不能讓三大法人也一起共襄盛舉,
光靠政府買單,恐怕盤勢要持續萎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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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保險業資金充沛 (約八兆元),將鼓勵其選擇優良投資標的逢低承接、長期持有,
並引導資金投入專案投資與愛臺十二項建設相關的公共投資,以擴大內需,
促進國內經濟發展。
心得:保險法第146-1條規定:〈保險法〉
保險業資金得購買下列有價證券:
一、公債、國庫券。
二、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金融機構保證商業本票;
其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三十五。
三、經依法核准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其購買每一公司之股票總額,
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及該發行股票之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四、經依法核准公開發行之有擔保公司債,
或經評等機構評定為相當等級以上之公司所發行之公司債;
其購買每一公司之公司債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
及該發行公司債之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五、經依法核准公開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共同信託基金受益憑證;
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十及
每一基金已發行之受益憑證總額百分之十。
六、證券化商品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保險業購買之有價證券;
其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十。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投資總額,
合計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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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有這麼多的限制,所以市場預估,
雖然號稱有8兆的保險資金可以運用,
但有的沒的扣一扣,大概也只有3兆左右。
而且,這3兆還要再扣掉這幾十年老早就投入在台灣股票市場的資金,
筆者評估,控怕連1兆都不到,大概幾千億而已吧。
而台股市值目前已經跌破13兆,
就算可以丟個5000億進去,也是被吃光抹淨而已,
效果不大。
(更何況筆者以為,應該沒有5000億可以用,否則早就拿出來捍衛股市了)。
但政府為什麼要號稱有8兆呢?
『娛』民政策而已---讓民眾看了安心放心快樂,就會積極進場!
有可能嗎?五樓你說說看。
而且最令人感到奇怪的是,
為什麼保險的資金要拿去搞愛台建設?
而你政府卻要舉債搞一個沒有三 __ 路用的擴大內需去綁樁,
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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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研議運用臺灣銀行等持有的公有不動產,在金控公司架構下,
成立土地開發公司,以改善土地運用,增加其價值。
心得:看你要研議到甚麼時候。
研議這些東西要經過立法院的,
不是官員說要做就能做。
就算行政權跟立法權都在特定政黨手上,
但這樣做產生出來的龐大利益分配屬於誰,
沒有橋定以前,恐怕還要等個幾年。
況且,這跟股市有甚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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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為鼓勵壽險業者購買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將研議調整壽險業資本適足率 (RBC)的ETF風險係數。
心得:這說起來有點複雜,大概談一下概念。
簡單說,金融業者都要符合一定比率的「資本適足率 (RBC)」,
公式如下:
「資本適足率 = 自有資本淨額 / 風險性資產」
比方說,你口袋有100元,而你個人的其它資產僅有一張市價50元的股票,
那麼你個人的資本適足率就是 100/50=200%
為什麼要這樣定?
因為金融機構大部分的資產都是有風險的。
金融機構不像一般製造業,
製造業買了機器設備就是用來生產產品,
而機器設備這種資產對他們而言,沒有所謂風險與否的問題。
但是對於金融機構來說,你的存款是他們的負債,
而銀行貸放出去的,才是他們的資產。
然而貸放出去的金額一定可以全部收回來嗎?
不一定,畢竟偶而會有呆帳問題產生。
因此,銀行的資產就有了風險。
更何況,銀行利用你的錢所做的投資,
也全部都是帶有風險的資產。
所以計算資本適足率,
目的是為了了解這個金融機構有多安全。
比例高,比較安全,但是資金使用效率可能有問題;反之較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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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剛剛的案例,假設你現在不只有100元,還有價值50元的股票,
以及價值10元的ETF,以及價值20元的房地產。
那你的資本適足率是多少呢?
很顯然的,這三種資產的風險不同,
因此,政府給了你一個標準表,讓你計算資本適足率。
比方說,風險排名是:房地產 > 股票 > ETF
權重是: 50% 20% 10%
因此,你的風險性資產為:50% x 20元房地產 + 20% x 50元股票 + 10%x10元
=21元
所以資本適足率 = 100元 / 21元 = 498%
上述的權重,在資本適足率的用語就是:風險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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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主題,政府現在的意思就是,
要協助保險業者把「投資在ETF的風險係數」降低。
以上述假設來說明,就是把10%的ETF風險係數調降,
好讓整體的風險性資產數字可以小一點,
就可以讓資本適足率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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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起來有沒有很可笑?
落落長的一大堆東西,
政府居然是為了鼓勵保險業者投資ETF然後調降風險係數,
而保險業者換得的是資本適足率可以提高。
很荒唐吧。
這讓我想起巴菲特引述林肯總統說過的一個謎語:
『一隻狗如果連尾巴都算進去,那它有幾條腿?』
答案是:4條腿
因為尾巴終究是尾巴,無論你怎麼想,它都不是腿。
同樣的,調降ETF的風險係數,雖然幫助了保險業提高資本適足率,
但是投資ETF真正面臨風險會因此而調降嗎?
顯然不會。
既然不會,那麼真實的風險性資產不就被低估了?
確實有可能。
而如果資本適足率可以用來這樣玩,
球員兼裁判,那資本適足率還有甚麼公正性or透明性可言?
以後資本適足率太低,就趕快修改一下遊戲規則,
這就是『先射飛鏢,再畫標靶』的戲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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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適度鼓勵各類財團法人的保險型基金,
選擇優良投資標的逢低承接,長期持有。
心得:假設現在基金版大家集資1000萬,
由版主負責做資產配置。
結果政府派官員跟版主說:你們把所有錢拿去買台積電等..績優股票,很不錯呢!
各位心中應該跟筆者想法一樣:我們愛買甚麼就買甚麼,關你__事?!
所以這樣的救台股方式有沒有效?
除非版主早就跟官員串通好,或者有特殊關係力挺,
否則這樣的方式肯定無效。
當然,那些會力挺的資金應該還是會力挺,
只是小石頭丟到大海裡,
大概連小小的漣漪都沒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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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積極鼓勵上市櫃公司實施庫藏股。
心得:既然財經官員會有這樣的鼓勵措施,就表示他們有個迷思是
「買回庫藏股 = 股票會上漲 」
筆者曾經在本版寫過關於庫藏股的文章,
詳細內容可自行參閱,本篇文章略述一二。
1.就財務的實證而言,買回庫藏股確實會在某一定時間之內,
產生所謂的「正向異常報酬」。
而這某一定時間之內,通常是1個月~12個月的實證研究。
換言之,這屬於短期的效應而已。
2.就老巴的價值投資理論來看,買回庫藏股只有一個時機:
「當『市場價格』遠低於『企業內在價值』」
買回庫藏股才有意義。
反過來說,當企業是用高於內在價值的價格買回庫藏股,
就會有害公司的價值。
3.因此由上述可見,鼓勵企業買回庫藏股並不是壞事,
但就算台股從馬政府開始執政至今跌了1,700點,
也不能保證「所有企業」都已經超跌,並跌超過自己的內在價值。
這表示,如果貿然配合政府的「買回庫藏股救股市」,
很有可能救了短暫的股票價格,
卻犧牲了長遠的股東利益。
短期內股市也許可以救回來,
但長期之下--也許只是3個月後,
股市又開始跌跌不休。
這時候就等於是拿這些股東的資金開玩笑,
就只是為了買你政府的面子,
而犧牲了股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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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針對上市櫃公司董監事持股不足部分,要求盡速回補。
心得:今年(2008)的4月有則新聞是這樣的:
http://news.epochtimes.com/b5/8/4/18/n2087130.htm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預告,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除將依資本額大小,增加董監持股比例級距,並依大法官釋憲結果,
刪除董監持股不足法定成數罰款的規定。
今後上市櫃公司董監持股不足,將不會被罰。...』
1.既然都不會被罰了,我如果是上市櫃的董監事,
就會拖延到我有錢,有時間,有想到,
再去補股數就好。
反正你都說了不罰,那你要求再多,也只是犬吠火車而已。
2.除了上市櫃董監事根本不會鳥政府的新「要求」之外,
更重要是凸顯出政府的前後矛盾。
難道是因為4月的時候還是扁政府,
所以馬政府在6月的這個措施,
沒有考慮到這點嗎?
清光緒34年8月初1,公佈了中華民國憲法大綱:
民國36年1月1日正式內容公佈,同年12月25日正式實施。
馬政府的財經閣員應該思考一下,
最近有沒有一些措施有違反憲法的?
如果相隔2個月就會讓官員們忘記說過的話,
那相隔60年的憲法就有點岌岌可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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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積極鼓勵上市櫃公司舉辦業績發表會,
以增強投資人對臺股的信心。
心得:從財務理論來看,屬於「訊號發射」的概念。也就是說,多講一點好消息,
看能不能讓大家心情愉快,產生對政府與股市的信心。
但筆者想問,萬一業績不好呢?就不要發表了?
那以後不發表的公司不就代表業績不好?
所以最後人民會有心理預期,
變成以「發表v.s不發表」來評估企業,
敢發表業績就表示業績好;不敢的就是業績不好..
政府官員真的把人民當笨蛋嗎?
如果這樣可以拯救股市,
或許筆者應該偷偷去世界各國註冊為自己的商業邏輯專利,
然後鼓吹每個國家都來搞業績發表,
筆者就可以從中收取權利金。(有可能嗎?!五樓你說說看!)
其實,很多上市櫃企業本來就會有公告季報的壓力,
甚麼業績發表,如果不是法律強制規定,只是「鼓勵」,
這麼勞民傷財,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企業根本就不會配合。
所以此項「措施」,根本就只是為了搪塞一般老百姓所生出來的「幻想」,
稱不上甚麼措施,更無法拯救低迷的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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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論:
1.除了第一項跟第二項稍微有點用處之外,
其它可以說是娛樂意義大於教育意義。
2.用錢救台股,完全就是治標不治本。
3.其實筆者能理解政府在想甚麼。畢竟任期只有四年,
想要選票,就只能哪裡有火就去哪裡滅火,
不會去想如何預防火災發生。
換句話說,如果上台的執政團隊不能拋開選票迷思,
以為短期內討好人民就是好政府,
那就很有可能失去長遠的國家利益。
4.誠如談論擴大內需一樣,
有很多版友甚至可以說出:不如拿錢搞教育
或者乾脆讓小朋友有營養午餐吃;
助學貸款全額免利息。
我們都知道一般小老百姓的需要,
但就是政府不知道。
5.既然油價是衝擊經濟實質面的主因,
如果政府可以立刻宣布一連串的節能措施。
無論是鼓勵研發新的技術節能,
還是補貼民眾燃料稅或購買太陽能設備;
甚至是未來3年~5年的能源計畫等..
只要可以讓外資或人民看到牛肉,
看到實際對經濟有幫助的,自然就會產生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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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以前的經濟學老師說的好,
專業遇上政治,
就是無解~~~
以上 落落長的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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