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銀行局:連動債一般人不碰也罷
突然很想講:銀行局,你早說咩!
當有人好幾百萬(或千萬)跌到剩不到幾毛錢再講這個都是為時已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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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udn.com/NEWS/STOCK/STO8/4317809.shtml
銀行局:連動債一般人不碰也罷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8.04.28 10:13 am
連動債是適合一般人買的商品嗎?銀行局官員斬釘截鐵的回答:「當然不是」。官員說,
連動債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如果投資人對期貨、選擇權等高風險、高報酬的商品有興
趣,再來購買連動債。
銀行公會也說,如果投資人過去從來沒有購買衍生性商品的經驗,連動債根本就是不適合
的商品,風險太大,還是不碰為妙。由於連動債是必須持有至到期的商品,流動性較差,
若投資人年紀加上連動債年限超過70,也不適合購買。
國內銀行賣連動債的風潮是在94年開始,前兩年連動債都很賺錢,銀行也愈賣愈多。主要
幾家財富管理銀行,旗下都有上百檔的連動債商品供投資人挑選。然而,去年6月起出現
美國次級房貸風暴,造成全球股市重挫,連動債從此由紅翻黑。
官員說,連動債跟股票、基金有很大的不同。因為股票、基金沒有到期日,如果跌價,未
來還有反轉機會,但連動債的債券本身有一定的年限,過去兩年發行的連動債剛好都在今
年到期,卻不幸遇到次貸風暴,投資人不得不認賠,才會造成如此慘重的結果。
銀行局官員表示,連動債並非債券商品,而是一種衍生性商品,連結國外的指數、期貨、
利率、衍生性商品等,一般投資人根本沒有資訊瞭解投資標的的變化,在資訊不對稱的情
況下,往往都是虧損慘重才知情。這種商品本來對散戶的權益保障很有限。
一般而言,投資銀行在設計連動債的時候,都會註明這類的商品適合賣的對象,如果是複
雜商品,對象是法人機構。投資銀行講的很清楚,只可惜國內銀行拿來分拆賣給散戶。
金管會官員表示,這波連動債申訴案,幾乎都是小額投資人,要不就是退休族。可見銀行
當初在銷售時,根本沒有落實「KYC」(認識你的客戶)原則,把複雜的商品賣給不懂的
投資人。
未來若投資人還想要購買連動債商品,最好要具備衍生性商品的交易經驗,並徹底瞭解連
動債投資標的以及風險。更重要的,是要留存交易紀錄,不論用什麼方式都好,未來一旦
有糾紛,才有舉證的能力。
【2008/04/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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