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被歡那激到查法條 大家想想下一步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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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的門檻,除了提案、連署外,更大的問題是「投票率」的問題。. 也就是公投法30條第一項:.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因此假設全國有50%的人支持退回服貿,就算他們全部出來投票也沒過半。.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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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美好的一天,大家辛苦了!!!!. 剛跟朋友辯論. 他自始至終觀點是:. 1. 馬已放軟,生不退一步,就是無限上綱. (這點暫不討論,馬根本沒正面回應小弟該說的都說了. 2. 馬跟馬政府是民選的,這才是多數民意,他們再爛 只能兩年後重選. (這根本就是放任政府濫職 對民主冷漠的態度. [[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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