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來自經濟部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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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時間12年前 (2014/03/27 10: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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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安安,我是魯蛇56。因為太菜沒有2500次,所以只能來這裡發廢文。. 因為我是阿魯,所以我去查了一下相關的法規,但是看不是太懂:. 移民法 ---A. 第3條 停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居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永久居留:指外國人在臺灣地區無限期居住。定居:指在臺灣地區居
(還有1723個字)

推噓5(5推 0噓 0→)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high8988 (夏侯儀)時間12年前 (2014/03/27 10: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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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NFpQ46f.jpg. 如題. 經濟部解說了大家最怕的投資移民這一塊. 跪求對王之王對穿祥出來出個對子對死他. 我認為經濟部只是拿條例來解說. 但是卻沒有把可以鑽漏洞的部分寫出來. 求對穿祥或是華府高級伴讀書僮出招.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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