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警察到底有沒有違法?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恕刪法條,只留結論. 對,依《警械使用條例》警察得於適當時機使用警械. 但《警械使用條例》的. 第 6 條. 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第 9 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對於沒有抵抗能力、或者根本不予抵抗的對象,再使用警
(還有792個字)
內容預覽:
根據「立法院」立的《警械使用條例》第1條第二項規定,警察人員依本條例使用警械時,須依規定穿著制服,或出示足資識別之警徽或身分證件。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 所以緊急情況,警察連制服都不用穿就可以行使職權,警徽更不需要。. 根據「立法院」立的《警械使用條例》第3條規定,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
(還有85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