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有關於服貿開放後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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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ce0101001 (夢如風)時間12年前 (2014/03/23 02: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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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服貿條例中並無揭示,20鎂的數字是來自. ﹝外國投資人或外國法人投資人之代表人申辦居留簽證之作業規定﹞.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已將大陸地區和港澳地區之投資納入適用. 「外國投資人或外國法人投資人之代表人,因業務需要擬在華作六個月以上之居留. 者,得依左列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核發證明,函請外交部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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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lima721003 (無止盡物語)時間12年前 (2014/03/23 00: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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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第不才,友人於臉書發布此訊息. 想與各位討論. 服貿協議隱藏的疑問. 一,是允許中國人以投資600 萬台幣,在台灣設立任何小型商店。. Q::600萬台幣的數據由服貿協議哪條可以看出??. 二,一家商店可以讓中國人移民. Q::一家商店為一個老闆,至於幹部???. 三,個人來台灣,立即享有台灣健保
(還有21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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