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媒] 全民健保可別被服貿拖垮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Hermes)時間10年前 (2014/04/19 14:08), 10年前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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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文章膨脹,我們把問題限縮到健保法的部分就好 至於我們談判小組的鬆垮垮談判結果,就不討論了 ==================================以下正文================================== 一般在台的外籍勞工,都屬於第一類,政府只負擔10%。 首先,我們的健保本身對「非台籍人士(含外國、中國籍人士)的適用即有缺陷。 也就是:「企業內部調動」而來台的「非台籍人士」全部都屬於第六類人口! 為什麼呢?因為各部會均異口同聲地認為「企業內部調動」並不屬於「白領勞工」。 中國籍的「陸幹」,走的是特訂的《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他們並 不受《就業服務法》、《勞動基準法》限制,卻可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享有健保。 -- 這很重要要多說幾次:    陸幹不是陸勞!              陸幹不是陸勞!                        陸幹不是陸勞! 騙誰啊,阿鬼! 明明就有雇主還要納入第六類!             ╭─  企業內部調動 ─╮             │          │  是這樣納的嗎? 陸幹─╯ 第 六 類 人 口 ──╯           陸 幹 第 六 類 人 口 -- 健保是什麼? 必須承認,健保具有社會正義性,無論基於人權還是公平性上,確實是應該與予納保。 但是,健保法的六大類被保險人本來就是為了 我國‧台籍人士 所設計的啊! 其實早在去年就有相關人士主張應該要修改健保法,來因應台灣邁向國際化而日益加重 的「非台籍人士」健保問題,這次的服貿健保爭議只是將這個問題更凸顯出來而已。 為了讓健保體制能更加完善,我們真的應該好好的思考是否還要允許我們的政府繼續修 法怠惰,讓非台籍人士繼續被胡塞到第六類人口,讓政府負擔40%費用! 只要健保法不修,這個問題就會繼續存在。 即使是針對「中國籍」給予特別規定也不過是無濟於事的治標方法,台灣要走向國際化 ,不可能只有中國人會來台灣,世界各地的外籍人士都會來台灣,或許就讀或許就業。 我們確實應該就健保法的範圍進行檢討,或許僅止於六大類的改革或許是針對非台籍人 士的特別法(不同的比例負擔或商業保險的推動)。 -- 最後附上中國人來台會產生的相關健保負擔整理。 1.中國學生,依「現行」法規目前無法投保。  註: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修法前都不納保; 即,該條將陸生的短期「停留」改為長期「居留」後便自動適用。    也就是說,屆時也會屬第六類人口,政府負擔40%! 2.中國「專業人士」(內部企業調動),目前沒有開放,若依服貿開放後則:     2-1.「居留滿6個月」後納保,屬第六類人口。     2-2.政府負擔40%!(其眷屬同)  註:陸幹屬於第六類人口!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這健保法真不合時宜。    至於陸資老闆當然屬第一類,這部分沒有爭議。 3.探親,已開放:     3-1.「居留滿6個月」後納保,屬第六類人口。     3-2.政府負擔40%! -- ※ 引述《bluequarka (Womanizer)》之銘言: : 請問現行法規是中國人到台灣居住半年後即可以第六類第二目被保險人 : 身分享用健保(政府補助40%), 那因服貿來台當陸資幹部工作的是不須 : 等半年馬上可入健保嗎? : 另外, 不是針對中國人而是所有外籍人士, 健保法應該要修吧? : 為何台灣人外國人平平都工作, 外國人補助40%, 台灣人補助10%? -- ╒══╕╒══╕ ╘╕╒╛│╒╕│ ▇▇▇▇▇▇▇▇ DON'T TOUCH MY INTERNET! ╒╛╘╕│╒═╛ ( ︶︿︶)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91.1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887683.A.D4B.html

04/19 14:1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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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4:15, , 2F
如果不補助的話 其實多些人用應該就比較不會被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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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4:15, , 3F
健保應該是第一個崩潰的福利 不然可能就是民營....變陸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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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不補助的 因為六類牽涉太廣...不然你就要獨立一個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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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4:17, , 5F
問題是現在修法就是希望修掉六類十五目 結果又要多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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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4:18, , 6F
目出來 感覺就超矛盾的阿 跟二代健保的時候一樣= =
04/19 14:18, 6F
目前第一步要引起民眾足夠的關注,至於要採什麼版本都還可討論 不然繼續讓政府裝傻修法怠惰那更糟糕,問題繼續存在 ( ′-`)y-~ timshan:我覺得醫療的傳單可能要強調陸幹不等於陸勞這塊.... 04/19 14:20 timshan:另外就是親友可以用眷屬的方式納保也該點出來... 04/19 14:20

04/19 14:22, , 7F
不然會被衛福部的說帖反駁 http://tinyurl.com/lnq2nx3
04/19 14:22, 7F
他的說帖根本什麼都沒反駁到嘛,不正是證明了本篇說的40%? 至於他原本寫來要反駁的90%懶人包, 要不是他反駁我還真的沒看過那種瞎到爆的東西 但即使如此,也不過從 爛到爆的程度 降到 很爛的程度 而已 結果還是爛嘛! ( ′-`)y-~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2.191.135), 04/19/2014 14:30:53

04/19 14:31, , 8F
http://tinyurl.com/mx7muzp 以這個小蜜蜂傳單為例
04/19 14:31, 8F

04/19 14:32, , 9F
因為背景什麼的都沒提到 所以我想會有人相信衛福部的說法
04/19 14:32, 9F
文章代碼(AID): #1JKXB3rB (FuMouDisc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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