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擋服貿已無意義 歐盟挺中國參加服貿談判
我必須先說,這篇新聞我只閱讀我真的看不懂是啥小。
所以我試著整理裡面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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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報導原始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01002240-260401
本篇報導的掛名記者:連雋偉
中國外交部網站表示:中歐的「深化全面戰略伙伴關系聯合聲明」裡面有兩個要點,
其一為「歐盟大力支持中國儘快參加《服務貿易協定》談判」,
另一則為「雙方認為中國參加談判是《服務貿易協定》未來實現多邊化的重要一步」
RGF(Really Good Friends)是一個 WTO 齊下的非正式集團,該集團首重於推動「
TISA(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國際服務貿易協議)」。
目前 RGF 的成員當中含有台灣。
該新聞指出中國準備加入 RGF,且台灣對 RGF 成員開放的項目要都對中國開放,
且若台灣、中國均都加入 RGF,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則不具任何意義。
中國前商務部長、海協會長陳德銘去年接受中時訪問時強調:「所謂的 RGF 談判,
1.在 WTO 內承諾的服務業開放必須加進去。
2.所有的成員(?),若甲、乙對丙開放的服務貿易,甲乙兩者之間也必須納入。
→假設 甲、乙、丙 互為成員,則 甲丙、乙丙 協議適用於 甲乙 間。
(這段真的看不懂,原句:已在雙邊對其他國家開放的服務貿易也要納入)
在此(?)結構下:
如果 台灣無法對中國開放 如同 對其他國家/經濟體開放,那麼只能退出___(?)。
如果 台灣退出___(?),則 其他國家/經濟體 的 服務業 不會對台灣開放。
3.TISA 要求開放的條件高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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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孤陋寡聞,看完後反而只是腦中更多問號。
1.(中時新聞所述之中國外交部所述之)中歐為什麼能代表歐盟?
2.中歐的誰發表的?
3.中歐的誰發表的聲明支持的服務貿易協定是誰家的貿易協定?
TISA?
台灣與中國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中歐與中國的服務貿易協定?
歐盟與中國的服務貿易協定?
4.加入 RGF 等同於加入 TISA?為什麼加入 RGF 就要開放?TISA 才有效力不是嗎?
5.都加入 RGF 但 TISA 還沒完全定下來為什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不具意義?
且開放內容、範圍很可能會不一樣。
6.為什麼甲丙協議、乙丙協議在 TISA 內適用於甲乙間?
7.難道 TISA 具有排他性,簽署者無法跟簽署者另定協議?不然為什麼
簽署者不會對非簽署者開放?
8.TISA 開放的高於是指條件更嚴苛更縮限還是更寬鬆更歐噴?
而在查證部分:
1.確實有 RGF 的存在,但我找不到組織官網,而 RGF 的成員確實有台灣、沒有中國。
2.我只有找到有要談判 TISA 但是沒看到 TISA 的遊戲規則,是還沒定下來
還是沒公開還是純粹我殘了沒找到?
3.我有找到深化全面戰略伙伴關系聯合聲明的中文版全文,不過是中國的
新聞網站,中國外交部卻找不到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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