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沈伯洋FB (回應羅瑩雪)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紅茶)時間10年前 (2014/04/15 23:49), 編輯推噓56(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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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5小時 · 編輯紀錄 · 羅瑩雪一定只看了懶人包。 羅瑩雪主要論點有三: (1) 服貿還沒通過,因此反服貿行動無法構成公民不服從條件; (2) 服貿違不違憲不是我們說了算; (3) 五十萬群眾憑什麼代表全部人民。 針對第一點,其實羅大姐搞錯訴求了, 服貿違憲的是「審查程序」,而不是服貿本身。 服貿本身當然還沒過,可是黑箱程序跑了沒?30秒跑了沒? 跑得徹底啊!是個這個黑箱程序違反憲政秩序! 所以說什麼「服貿沒過」因此不能主張公民不服從, 是沒搞清楚訴求的說法。 然後針對第二、第三點,這次不管是服貿事件,還是中正一事件 很多這種「違法違憲不是你說了算!」的論點, 這其實是有問題的。 世界上都是「先有爭議」,「後有憲法解釋」。 如果沒有衝突,要大法官解釋幹麻? 違憲與否的衝突,原本就是人民價值觀的衝突。 例如: 沙烏地阿拉伯禁止女性開車,有些城市不發給女性駕照, 有沒有違反基本人權?當地可能很多人認為沒有, 但也很多女性認為有,請問,他們該不該抗議? 事實上,他們就正在以刻意違法的方式,抗議人權的違反, 但是他們也遇到一樣的聲音:「違反人權不是你說了算!」 又,同性戀無法結婚,有沒有違反基本人權? 很多人認為沒有(例如護家盟), 但是請問,同性戀或群眾可不可以上街抗議? 可不可以主張違憲? 難道以上的答案都是不行嗎? 都要等到大法官解釋出來才可以出門抗議嗎? 女性或許不能代表全部阿拉伯人, 同性戀或許也不代表全部人民, 但可以因為他們不代表全部人民,所以就不能抗議嗎? 黑人也不能代表白人,所以都不能上街抗議嗎? 上街的五十萬人民,包圍中正一的百名群眾, 他們不是在代表人民,他們是在表達他們的訴求, 追求他們認為正確的價值! 就算你反對同性婚姻, 但你必須承認他們有權因為憲法爭議而走上街頭; 就算你認為女性不可開車, 你也必須尊重女性有權表達他們的訴求,不是嗎? 是否違憲,是否違反人權,永遠都是有爭議的, 在同一部憲法下, 政府的政策與相關法律可以被保守派說成合憲, 也可以被自由派說成違憲, 因此針對爭議事項的時候, 每個公民都有權利可以去捍衛他們的價值, 去抵抗強勢一方的憲法解釋。 而且在窮盡所有正當合法手段之後, 公民甚至可能必須用違法的方式去捍衛自己的主張。 服貿事件,就是已經窮盡所有手段, 必須使用違法方式抗爭(公民不服從); 至於中正一事件,是使用了合法上街抗爭的方式, 並非公民不服從。請勿混淆。 所以用一句「違憲不是你說了算!」是很不負責任的, 因為這忽略了憲法是政治產物。 它不僅僅是法律,它是政治衝突的產物, 它是統治者吸納爭議的海綿, 可以是弱勢者的盾牌,但更可以是服務階級的工具。 有人把它當做工具在統治人民, 但我們是要把它當作盾牌阻擋暴政。 確實,違法違憲不是我們說了算, 我們或許也不能代表全部人民, 但這與抗議的正當性毫不相干!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4150222-1.aspx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15/37956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81.8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576970.A.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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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倒果為因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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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就是要講出來阿,大家學會了就不要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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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些官員的相關東東都略過智慧和知識情報層次都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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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派學者江教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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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他們來說太深奧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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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學素養不足的人可以當法務部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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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看水母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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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法學素養充足的人怎麼可以當法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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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們為了要配合馬囧也都水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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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黨意大於憲法 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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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這邏輯很清楚 只是羅是說給北七9.2聽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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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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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邏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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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趴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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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只要符合黨的利益 說法前後不一蛆蛆不會介意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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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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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這傢伙腦袋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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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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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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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放大絕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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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清楚又簡單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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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水母化還是本來就是水母,有待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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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代表全部人 但能代表個人吧?我就不懂這些人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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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棒擊沉了 9.2 支持黑箱服貿安定派沒個可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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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不見得不知道 她是要說給那些"不懂這些"的國人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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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怪你們聽不懂,不是你們說了算,但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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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邏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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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整個國民黨可以代表台灣人囉? 這種廢渣也可以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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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林北來當都比她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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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這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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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還敢說話,神速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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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說得非常清楚!! 徹底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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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們的法務部長是這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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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法律人對法務部長和總統的法律水準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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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很清楚,但9.2永遠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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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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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問法律人這種難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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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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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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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白癡戰法條戰輸了 就會說 你又不是大法官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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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丟臉丟到家的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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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馬意部長呀~~~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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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就可以看看環保署署長是不是也這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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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JLKA4P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