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洪崇晏【411路過中正一事件正式聲明】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Vincent00915)時間10年前 (2014/04/14 19:20), 10年前編輯推噓16(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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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他的做法 他沒有錯 請不認同的 了解事情原委 來龍去脈 他很勇敢 大多數人可能都沒他一半的勇氣 希望更多人直接到他臉書上 替他加油!!! 看到一堆不堪入目的言論 真的覺得 那才是真的暴民 很直白的人身攻擊 汙辱 難道不怕被告嗎?! ※ 引述《deepdish (Keep The Faith)》之銘言: : 這件事情和服貿的相關性就是爭取集會遊行自由 並非完全無相關 : 幫縮 FB 網址:http://goo.gl/RxkTEH : ------------------------------------------------------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IxKfpJ ] : 作者: writer1116 ( )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爆卦] 洪崇晏【411路過中正一事件正式聲明】 : 時間: Mon Apr 14 18:14:59 2014 : 出自洪崇晏FB : ........................ : 【411路過中正一事件正式聲明】 : 我是台大哲學系洪崇晏,參與大新社、大陸社。 : 針對411路過中正一事件,在此有七點聲明: : 1.再次強調,動員群眾的首謀是錯誤的執法與施政,我很願意協助群眾承擔集遊相關刑責 : ,以此凸顯集遊惡法的荒謬性,但實際上我個人的能力和資格並不足以動員這麼多人。 : 我在五點半獨立發起記者會,六點結束後,即是群眾自發路過行動,因為擔心群眾失控或 : 與警察發生衝突,我自願承擔協調場控、統整訴求和相關集會遊行責任,卻沒有做好人力 : 物力上的準備。是因為當天自主群眾、NGO團體及友人們的協助和自發行動,所以才能 : 順利地表達訴求、並繼續路過回轉立法院前,繼續守護路權與監督立院。 : 仍然有很多朋友的訴求沒有充分表達,或者可能面臨司法追訴,很抱歉,沒有處理得夠好 : ,我會努力改進自己。 : 2.對不起,我對方分局長失言,造成負面影響,誠摯道歉。 : 中正一分局違法違憲、侵害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當天數度舉牌、拉下鐵門、還強拉了一 : 位朋友進警局,我當下非常氣憤也擔心群眾失控,所以說出「如果蔡教授拿回路權的話, : 你就要道歉下台,如果沒有的話,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自己被 : 暗殺。我不是在威脅你,我是在陳述事實。」 : 我認為方分局長犯下非常多的嚴重錯誤,不願意看到他被高層兔死狗烹,被群眾人肉搜索 : ,不願意他如同柏林圍牆倒塌後的軍警一般被清算。所以脫口而出。 : 如果這造成方分局長不適或社會不良觀感,我在此誠摯道歉,對不起。 : 3.沒有想到會讓家人、朋友、運動夥伴付出這麼多,甚至受到連累。很多(甚至不認識的 : )運動夥伴和朋友,支持、協助並聲援我,甚至因為我而受到連累,我自己做好了可能會 : 被針對的準備,但的確沒有預料到會被電話騷擾或者人肉出(假的)家裡地址。 : 感謝各位朋友、家人、運動夥伴;呼籲大家合理面對爭議,騷擾我的家人朋友對於讓我負 : 上應有的責任並無任何幫助。 : 4.中正一及相關警、政單位出爾反爾、違法違憲,嚴重限制集會結社及言論自由,甚至暴 : 力鎮壓、毀諾驅離,嚴重侵犯人民權利,應該要以最大的力度嚴厲譴責並且咎責,尤其對 : 於下達命令的在上位者。 : 中正一歸還路權彌補錯誤是正確的做法,但並不意味著過往的「錯誤處理」就不需要後續 : 咎責。集遊法已被宣告違憲,警方不應明知違憲仍然持續施行相關法律,甚至超越憲法地 : 主張「今後都不予許可」。這些責任都必須有人承擔。 : 我願意秉持公民不服從的精神,承擔法律責任以對抗惡法,但這個違憲惡法應該要被修正 : ! : 5.支持警察組織工會,對上級實質爭取勞動權利保障,而不需要再承擔他們無義務承擔的 : 鎮壓等責任。包括方分局長可能都只是幫上級背黑鍋,人民和警察不應該是敵人。我曾經 : 支持警察組工會爭權益,至今、以後,也會繼續支持! : 6.請各位媒體朋友及群眾朋友,在關注路權爭議的同時,意識到公投盟至今仍守在立法院 : 前,並將焦點拉回反對黑箱服貿、監督《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以免我們過往運動的 : 努力付諸流水。 : 7.祝福蔡教授一切安好,期待公投盟長期的努力能夠有所成果。我能做的不多,只是希望 : 能夠表達訴求,並且避免群眾和警察受傷。很抱歉未必聲援到公投盟、反而好像給各位添 : 了麻煩,感謝所有協助的朋友。如果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474416.A.DAA.html

04/14 19:22, , 1F
我就不覺得他暗殺那段是個各別的句子,明明連接前句,硬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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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替洪同學蒐證 這種言論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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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幫忙他存擋一些紀錄以備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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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 他們憑甚麼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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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應該請他提告然後把錢捐給公投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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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幾分鐘PO一則,這麼努力洗版感覺他們花所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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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9:27, , 7F
在這件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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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只要他提告有九成五都禁聲,其實人人都是小孬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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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9:28, , 9F
暗殺@@? 應該是怕高層把方神封口吧? 先造神,再殉道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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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這文讓他們覺得影響力很大要快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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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9:35, , 11F
剛好交到妨害名譽罪章,只能努力備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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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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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備份起來 怒 ※ 編輯: dd0915 (123.192.243.5), 04/14/2014 19:38:01

04/14 19:41, , 13F
請大家幫他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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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9:46, , 14F
大腸花罵人更多 別花時間在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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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9:47, , 15F
我想我們還是持續著重再宣傳服貿問題,注意貨物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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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9:47, , 16F
還有石虎保育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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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9:49, , 17F
同意。可同時進行,隨手一個print screen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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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9:54, , 18F
推提告然後把錢捐給公投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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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02, , 19F
提告啦! 不要鄉愿! 不要姑息養奸! 告完賠償金可以拿來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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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02, , 20F
搞社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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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03, , 21F
請大家一起支持小孬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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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0:22, , 22F
這樣就算道歉了哦
04/14 20:22, 22F

04/14 21:05, , 23F
fb那些簡直。。。。。。水準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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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12, , 24F
推,挺八六。誰想到群眾還是被媒體抹黑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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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14, , 25F
殭屍的恐怖程度讓人大開眼界,支持備份賺經費
04/14 22:14, 25F
文章代碼(AID): #1JIyHmsg (FuMouDisc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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