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為什麼要包圍中正一分局小看法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哥就是帥(?))時間10年前 (2014/04/14 00:32), 編輯推噓10(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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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魯在臉書上看到朋友的心得 徵求其同意後 轉錄至此跟大家分享 ..................................... 坦白說,4/11包圍警局的事件全程收看直播,也驚訝人群憤怒之高,即使是政院那場暴力 鎮壓,也沒有達到這樣的效果。所以我很疑惑, 為什麼? 第一,雖然分局局長是低位階長官,他所做的決定大部分由上層施壓,只能聽命行事,但 方仰寧有沒有成為幫凶?他過去到現在是如何在上級到百姓間扮演局長的角色? (這可以 去查幾年以來的社運紀錄) 第二,這件事情不僅僅只是懶人包內所講的「違憲」、「違法」而已。人群會如此憤怒, 和幾個月來「政府」的態度、作法有關。太陽花以來,不少民眾的政治意識被喚起,但政 府卻是漸漸蠻橫,軟硬皆施、明爭暗鬥,不正視訴求,反而欲「合理化」其政治手段,一 再再剝奪人民的權利。 面對權力日漸明顯獨大的政府,一而再的柔性訴求(就是社會公認的正當管道)無用之下( 從去年始),本來是死魚的臺灣人民必須站出來,告訴政府:我也是會生氣的! 對於4/11聚警局的民眾,他們意識到的是臺灣「民主的危機」 一場抗爭從來就不是只有一兩件事或為了一兩個人。通常紛爭起於導火線,而一連串事件 下來所代表的「意義」,才是人民直接感受到的不滿。 第三,「可以覺得這群人很不理性,但你不能反對他們。」若你有更佳的作法且有試著執 行,且在這段期間政府無法再做超過的事,或利用「合理」的手段合法化統治手段,還有 在這期間的人民權利不再被剝奪,而使得一切可能都 來 不 及。 問,大法官是如何產生的?「法律」跟「國家」到底該扮演怎樣的角色?許多人強調的「 法治」,此詞係針對政府本身而不該是人民,它本來的意義是「約束權力個體」。簡單說 ,「法」是人民設法約束權力者的規則,改革是企望訂立明確條約,確立執政者不會在社 會無感之際,私自迫害百姓。「法」是表面技術,也是人為控制的解釋。 第四,人群的憤怒亦讓我為之驚恐,也真的與學運非常不同。 但請想想,學運抗爭到現在,24天學生餐風露宿、街頭過夜,得到的回應是什麼?太陽花 為臺灣做了相當多的改變與進步,不少民眾對政治的意識被喚起,從指著電視罵到走出家 門,加入抗爭,中共對臺灣漸”改變”經統手法,國際一面倒支持太陽花。 但這些進程,多少是政府本身所做的回應? 每日我鼻酸地想著,政府怎麼能如此狠心到這種地步?若睡在這裡的是您的女兒,還會這 樣對待他們嗎?他們都是為人兒女的啊。 *只有一個立法院院長做出先立法再審查的承諾。而馬英九則是在323假裝做讓步,但背後 卻全盤否定,明說是手卻在動。何況又傳出貨貿公聽會亦在學運間草率開完。 20幾天,學生的疲憊和勞碌奔波不辛苦嗎?他們對政府不失望嗎?就算不苦,靜坐期間每 天都有鎮壓的消息,他們不害怕嗎?心力交瘁之下,卻只得到這樣的結果, 不憤怒嗎?氣炸了!但我們只能生氣, 因為什麼都沒有,對方一直聽不進去我們的聲音。加上導火線一直來,不斷激怒採人民的 底線,所以就生氣了,幾千人包圍警局,暴怒。 對,他們跟學運不一樣,因為訴求仍沒被聽進去啊。 第五,為什麼選擇一個小分局抗議?(http://youtu.be/T9_Lsbnr_HE)
請回想白狼事件, 中正分局的確派出警察隔開兩方民眾,但請思考「白狼」、「學生」、「方仰寧」、「政 府高層」之間的結構關係,及局長方仰寧對兩方人的「兩套標準」。 *4/11是因為主要公告取消集會遊行自由的單位,即是「中正一分局」。 http://i.imgur.com/XVxJLkn.jpg
(這裡還要再談「違憲」問題嗎?假設今天憲法全部基本權利都沒有寫,集會遊行自由就 該被取消嗎?或言論自由?我們可以換個框架來討論這一點,不侷限在既定法律下,而是 民主、真理的精神之下,難道不該被擁有?) 公投盟在立院前已五年之久,比對此時間,其長久在這裡表達訴求,企圖喚起臺灣意識, 卻在學運退場之際一起清算。部分集會多少會造成其他民眾不便,但他們已長久駐守在那 ,且好不容易等到學運之後意識之起。極大打擊之下,蔡丁貴教授憤而闖車道。 第六,為什麼不直接找高層「王卓鈞」、「江宜樺」等人抗議? 我只能說,若政府再蠻橫硬幹、濫使公權力,民眾到「警政署」抗議只是「時間」的問題 。但到時, 代誌就真的大條了。 光看行政院、警政署那樣的主幹機構,民眾的決心必須更高且更為堅定,因為這一步,走 壞了後果會如何?面對更大更強的民眾力量,政府的反擊就會愈大,而這一步會不會讓臺 灣的民主倒退、萬劫不復? 警政署署長王卓鈞從2008年至今,即使經過陳雲林事件,仍然穩坐位置,期間運用警察、 法條濫權,剝奪臺灣人民自由,這是最可惡的地方。 多少人說,若有人臨時要報案怎麼辦?若行政中心有重要日程不能停駛?抗爭是否已經失 控、失去正當性? 政院暴力鎮壓那天,警政署署長大力向全國調動「大量」警力,怎麼不在這時候犯罪?路 被擋住,繞路所做的犧牲有比這些價值被燒毀還大嗎?或警局之間的距離,真的有遠到我 非得到這個警局報案嗎?何況這是人口繁多的台北、交通工具便利。 第七,大量憤怒的群眾抗議,也有喚起社會意識的效果。 雖然媒體方面觀感不佳,但現在有愈多人是不看媒體的。而那些人不是我想說服的對象, 後面的利益糾葛太多,我想說服的是被媒體誤導,而忽略全盤事實的朋友。 他們的「憤怒」,給了一些人勇氣,本來有許多人是膽小或冷漠的,但看到群眾勢力不斷 集結,心裡的理念不斷被支持、確認之下,這些人是會被鼓動的。 且在4/11聚眾現場,也有人在維持和平氣氛,對比歷史上包圍警局事件,已經很和平了, 況且還要加上背後的憤怒(以上已提過)。 所以,一個看似非理性的抗爭並非完全不好或不對。 何況「理性」是沙小? 我才體會「理性」的恐怖 是否定和限制民眾的思想和行動的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37.15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406765.A.0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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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方就是單純執行法律的人 我們應該去改背後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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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看方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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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就是懂得反省,不要只會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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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頭放在方身上對大局無益 換掉他 馬統還不是再找一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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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此篇,超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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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面都會分析的文才值得看 而不是全挺的自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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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大家都喜歡挑自己愛看的就是 兩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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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 我認為就算延到周日都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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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沒有足夠的流傳的情況下 外人根本不懂那些人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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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時間拉長可以準備更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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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人 包含可動員群眾跟一個代表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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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正面增強第七點的效益 而不是把火放在抗議眾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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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第四點的狀況是政府明擺著就是要群眾出現激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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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他有正當理由驅離踩紅線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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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已經顯示了他們的想法 看起來對太陽花來說因禍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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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認為這在他們的預想範圍內 因為我看到有些人轉為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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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或者不願意再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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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延到週日那要該團體願意出來號召,而不是人民憤怒到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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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想自發性爭取權益,不然就各社運團體一起設個窗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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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民眾窗口在哪裡,如果不行,當下他們也沒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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