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 支持方仰寧粉絲頁怒刪警聲會聲明文
在八卦板看人家起底方粉讚數,看得不亦樂乎時
朋友FB叮噹了我一下
朋友:"那個....我被<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給封鎖了= =||"
我:= =||(哈哈~你看看你~uccu
朋友:我哪知道~我一直很心疼基層員警...所以想說民氣可用
一起支持成立工會阿....還用警聲會的文貼給大家看
沒想到就被封鎖了Orz
我:我可以貼笨板或服貿板讓大家笑你嗎= =....
--------------------------------------------------------
聽說我朋友是貼下面的文章被封鎖XDDD
警聲會也支持警察成立工會
跟著警聲會一起加油!!
大家再次一起上街支持阿!!
https://www.facebook.com/JingChaJingJuanQuanYiZiJiuHui/posts/276235369188494
https://www.facebook.com/policeright.tw
615搶救警察讓人民更安心
大遊行
發稿單位-中華民國警察警聲會
從第一次上街頭為警察發聲以來已經過了一個年頭,這一年來警政署不但無視警察過勞嚴
重的問題(附件1),甚至要等到林佳龍……等委員的關心,才敷衍地以一只無強制力的函
文要求上班時數減少為10小時,警界仍充斥著白色恐怖(附件2、附件3),一點改進的誠意
都沒有﹗警察署身為警察的主最高機關,卻不照顧在外勤賣命的基層警察,讓寶貴的生命
在警政署的默視下被犧牲,從去年至今至少有10名官警倒下,單單以公務員來說耗損的比
例是最高,這表示警察的勤務制度急需要改變,每一位警察都是為人夫(妻)為人子(女
),有誰願意
自己的家人在如同不定時炸彈的環境中工作?以前警眷擔心另一半被歹徒打死
或受傷,現在則更要擔心另一半會不會過勞突然倒下!
改善警察勤務制度不只是保護警察的生命及福利,試想長期疲憊不堪的警察
要如何維護治安?連自己都保護不了要如何保護社會人民的安全?而警政署的高官仍然坐
在冷氣房裡,享受著外勤警察賣命維持的社會秩序,卻不願意為外勤警察、為人民改善目
前殺人的勤務制度,造成基層人力快速折損,警察嚴重健康問題增加健保支出,浪費納稅
人的血汗錢﹗
所以我們再一次站上街頭,希望政府能夠正視警察嚴重過勞的問題,別讓警察繼續包山包
海,做一堆疊床架屋,甚至是非專業的專案和績效;更要積極依據我國憲法及兩公約的精
神,讓第一線真正有實務經驗的警察可以有應有的人權,組織工會(附件4),以落實警政
改革,還給人民更安全的環境。
附件4
警察為何需要工會
工會的成立目的,大家第一個想法一定是成立工會是為了爭取福利,沒錯!不過爭取福利
只是成立工會的目的之一,其實工會成立的目的是為了監督資方,當然警察沒有所謂的資
方,所以警察工會監督的對象就是政府,就是警察最高機關警政署,監督政府是否有按照
法律的規定調度警察派遣警力,臺灣的警察制度因為沒有一個監督的力量,造成長官說了
算的現象,每一個長官說的都不一樣,到底要聽誰的?有聽過一個例子:一個領槍證要怎麼
擺,一個督察員一個見解,前一個說要如何擺,換另一個督察員又要換另一種擺法,這不
禁讓人無所適從。到如今一個勤務制度法律規定好好的勤務制度,又因為長官們的獨特見
解,各自解讀,讓基層警察的勤務上到人仰馬翻的,還出了不少人命,長官知道這上班是
不符合人性的,也知道有許多警察因此過勞死,但有幾個長官願意改變的嗎?沒有!就連5
月份警政署發的一個虛情假意的函給各警察局的公文也是如此,只說勤務要排8到10小時
為度,不能達到的就開座談會報備,這樣有照顧到基層警察嗎?沒有!但為什麼警政署能這
樣?這就是因為缺乏監督的力量,警政署才能咨意妄為,警察工會就是一個監督的力量,
目的就是要導正目前警察制度中的許多不合理,當然有人會擔心警察成立工會會亂搞,這
就不用擔心,因為工會的成立是有組織及章程的,而且工會的某些權力是可以限制的,如
罷工等,最近簽署的兩公約施行法也是支持公務員可以成立工會,況且國外有警察工會的
國家不勝枚舉,國外的警察也沒有因為成立工會立而工會無限擴充警察權力的例子,警察
長期以來因制度造成階級的分立,使基層警察變成爹不疼娘不愛如同後母生的小孩,警政
署不為基層警察設想並設計人性化的制度,不為社會大眾制定更完善的維護治安的勤務方
式,只將基層當成績效的提款機,假維護治安之名真升官發財之實,
為了人民及警察的福利,就只能讓警察成立工會才能作改變。
---------------------------------------------------------
我朋友之後說XD
說真的基層員警也是夾心餅乾
而且超時勞動跟不合理待遇也不是只有最近遊行才有(網址內還一堆過勞死新聞
我覺得與其在那邊繼續仇視下去,倒不如合作轉變風向
柔性改革社會制度~
沒想到那邊沒人支持....超心寒的ORZ
我:...好啦好啦~等等幫你去粉絲團貼文可以吧
----
所以有沒有人想要一起當網路小蜜蜂啊?X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6.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70032.A.F68.html
推
04/13 14:21, , 1F
04/13 14:21, 1F
推
04/13 14:22, , 2F
04/13 14:22, 2F
推
04/13 14:24, , 3F
04/13 14:24, 3F
→
04/13 14:26, , 4F
04/13 14:26, 4F
推
04/13 14:26, , 5F
04/13 14:26, 5F
推
04/13 14:29, , 6F
04/13 14:29, 6F
推
04/13 14:32, , 7F
04/13 14:32, 7F
推
04/13 14:33, , 8F
04/13 14:33, 8F
推
04/13 14:33, , 9F
04/13 14:33, 9F
推
04/13 14:38, , 10F
04/13 14:38, 10F
推
04/13 14:43, , 11F
04/13 14:43, 11F
→
04/13 14:43, , 12F
04/13 14:43, 12F
推
04/13 14:46, , 13F
04/13 14:46, 13F
推
04/13 14:46, , 14F
04/13 14:46, 14F
推
04/13 14:50, , 15F
04/13 14:50, 15F
推
04/13 15:03, , 16F
04/13 15:03, 16F
推
04/13 15:05, , 17F
04/13 15:05, 17F
推
04/13 15:36, , 18F
04/13 15:36, 18F
→
04/13 15:37, , 19F
04/13 15:37, 19F
※ filmwalker: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4/13 15:39
※ hw102050: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4/13 15:43
推
04/13 17:00, , 20F
04/13 17:00, 20F
噓
04/13 17:11, , 21F
04/13 17:11, 21F
推
04/13 17:22, , 22F
04/13 17:22, 22F
→
04/14 19:58, , 23F
04/14 19:58, 2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