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4/9經濟部服貿座談@交大林盈達教授逐字稿
小弟學電信, 雖然是實體層而非網路專業,
但試圖了解一下林教授關於存轉網路的論述,
再結合一下NCC公聽會的定義, 想請教大家我的解釋有沒有問題
首先是林教授的原文:
"所以他們不要這條,在服貿協議,特別挑了一條,是什麼,他想躲在亞太、遠傳這些公司
後面,我不知道虞副主委知不知道,台灣現在的ISP交換,是怎麼交換的,比如說你從遠
傳送了E-MAIL,朋友用的是中華電信,流量怎麼跑,流量是經過TWIX,這個交換中心是中
華電信在run,當然這樣不好,因為中華電信就是其中一個交換方,其實應該需要
third-party。"
NCC的定義:
(1) 存轉網路服務: 用戶租用專屬電路將資料或資訊送至電信業者的(伺服)系統, 電信
業者再將資料或資訊轉換並送至目的地。
所以兩個加起來看的話, 就可以知道NCC講的封閉網路是錯的了!
林教授的文字
"台灣現在的ISP交換,是怎麼交換的,比如說你從遠
傳送了E-MAIL,朋友用的是中華電信,流量怎麼跑,流量是經過TWIX"
所以, 乍看之下(1)(2)似乎是封閉網路:
企業租用專屬電路->伺服器系統->目的地(or 供用戶取用)
但在林教授的例子裡面,
"企業租用專屬電路"外面就接到你我使用的網路上面去(非封閉網路), "目的地"也接到你
我使用的網路上面去(非封閉網路), 再講詳細一點,
你發的email->遠傳(因為你用他們的網路)->[租用電路(遠傳)->伺服器(這個可以給"不到
50%"的中資經營)->目的地(中華電信)->你朋友的手機
這樣你所有非網內的資訊都要經過中資的伺服器了!
另外, 這三個業務的定義我也有點疑問,
查了一下法規,
結果發現"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http://tinyurl.com/mmn6vpr
所列的第二類電信事業項目的名詞和在NCC網站上有的
"第二類電信事業經營者名單暨其許可服務範圍ㄧ覽表"
http://tinyurl.com/l6ovu39
是不一樣的, 那我試圖去找一覽表裡面的那十一項的定義
在NCC的網站裡找到了這個網頁
http://tinyurl.com/k7kr9av
剛好就開放的那三項沒有說明! 是因為是特殊業務嗎?
到底除了公聽會以外, 有任何官方文件定義這三項業務嗎?
如果只有公聽會, 那到時候又來個有但書, 公聽會版本沒加上,
那不就愛開什麼就開什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168.193.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04627.A.7AD.html
※ 編輯: Ravelhch (76.168.193.53), 04/11/2014 16:27:34
推
04/12 03:02, , 1F
04/12 03:02, 1F
推
04/13 18:59, , 2F
04/13 18:59, 2F
→
04/13 18:59, , 3F
04/13 18:59,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