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銀正雄: 支持學生犯法,面目何其可憎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CrazyKill (crazykill)時間10年前 (2014/04/10 10:17)推噓-29(3推 32噓 15→)留言50則, 40人參與討論串1/3 (看更多)
文章來源:
http://blog.udn.com/ganghu999/12213166
我不知道魏德聖算不算是端得上檯面的電影導演。當他首次在《海角七號》極度媚日而歌
頌日本士兵對台灣姑娘癡情,在《賽德克巴萊》猛噴狗血,不斷血腥化台灣原住民的抗日
義舉,凸顯日本鎮壓台灣人的正當性,以及掛名製片的《KANO》如何扭曲史實,美化日本
軍國主義者占領台灣的圖像時,我甚至想問他到底有無日本血統。
所有這一切只告訴我,魏德聖對台灣歷史和文化的認知是有意割裂的,不如此就對不起自
身專業良知。儘管票房虧損到讓投資方苦不堪言,只好敬而遠之,即便有新片也希望換個
人當導演。
但如此一個崇日媚日的導演,本身就是電影體制內的既得利益者。至於算不算西方典範的
知識分子,則非我所知,也許他的前輩吳念真可以告訴我們答案。
但這兩個在不同年代各領風騷的「名導」,實際所拍片子不足五部,品質只能關門自炫。
但台灣傳媒卻尊之為必須請益的「意見領袖」,聽其任意指點江山,任彼胡亂指鹿為馬,
我們可憐的大學生豈可不點頭如倒蒜,直是如癡如醉?這是一定要的。
進一步追問今年3月18日,以林飛帆、陳為廷等這幫被綠營政客利用的學生違法占領立法
院時,這兩位多年來享有人氣光環的導演有沒有選擇缺席,或者秉於知識分子該有的氣節
出來說一句公道話?
有的,一個說了,說台灣的民主歷來全靠「暴民」在推動。
很明顯這話在吳念真講來理直氣壯,言下之意不無把林飛帆等人視為「暴民」看待,這就
足證包括魏揚在內,很可能有若干學生都成為他們所利用的棋子。革命可以有理,但成果
必須別人收割。
幾天後無巧不巧,魏德聖在得知學生占領行動後,也不改其「主流」風格的,寫了一封非
常肉麻的公開信在國會內朗讀,一方面承認自己對服貿談判不甚清楚,一方面卻說他們的
違法抗爭,讓他身為一個導演「非常服氣」,不用再害怕有人「傾中」傾到讓他沒地方拍
電影了。
但這太讓人匪夷所思,是不是魏德聖意在告訴民眾,如果這幫大學延畢生不以暴力霸占立
院,他就無法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請回答,大陸誰誰誰恐嚇過他了?
然則論起吳、魏言行,恰恰反映出台灣知識分子的共相,相較於李遠哲,以及台大、竹清
大等若干綠營學者嘴臉,簡直如出一轍,都是出自同樣的模子。可知對他們而言,電影非
但是商業,文化亦然,乃至政治場域都是可趁機狠撈一把的市場。因此顯擺出來的政治符
號,必須是台灣前途只能掛在民進黨的政黨利益之後。這才是真正的愛台灣,否則「傾中
賣台」會恐怖到嚇死人。
請問吳導,去過幾次對岸大力行銷尊著作的您,原來也反服貿?
令人遺憾的是,如此言行不一而總跟著「主流」走的知識分子,早為當代西方哲人如卡爾
‧波普、薩伊德、安伯托‧艾可口誅筆伐,復為霍布斯邦遺著《斷裂的年代》嚴厲痛批。
但我們不同,這幫「我即真理、道路」的文化人向來自居先知,豈可在「主流」風潮中掉
隊?
因此別以為只有台灣才有「族群認同危機」,事實是此輩的文化斷裂感,較諸歐美不遑多
讓,更遠甚於第三世界。發展到極致就是希特勒的雅利安人種中,日耳曼是最優秀種族的
法西斯意識。
同時不得不指出,日昨由林飛帆等學生號召,南部綠營動員上來的12萬黑衫軍,其實只是
師承上世紀初的義大利法西斯和德國納粹做法。
1922年10月底,墨索里尼只因選舉輸不起,遂動員22萬名黑衫軍包圍羅馬,逼迫伊曼紐三
世讓他當首相。但如此包圍、闖佔首都奪權,結果是導致無數生靈的灰飛煙滅。要知日後
希特勒的黑衫黨衛軍,純係如法炮製墨索里尼的都市游擊戰。結果一個被憤恨不已的鄉下
農民吊死在電線桿下,一個則落得飲彈自殺,屍體盡焚的命運。
然則領頭闖占國會的大學生,都遠遠超過法定的公民年齡,倘非無知於這段二戰史,就是
已然和自身文化斷裂,這或要感謝李登輝、李遠哲與杜正勝的教改。因此始作俑者,綠營
政客與知識分子皆難辭其咎。請小心,當你們玩火玩得很過癮時,諸位的衣角已經在冒煙
噴火了。
-----------------------------------------------
心得: <賽德克巴萊>是在凸顯日本鎮壓台灣人的正當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133.25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096278.A.BDC.html
噓
04/10 10:18, , 1F
04/10 10:18, 1F
→
04/10 10:19, , 2F
04/10 10:19, 2F
→
04/10 10:19, , 3F
04/10 10:19, 3F
→
04/10 10:19, , 4F
04/10 10:19, 4F
噓
04/10 10:20, , 5F
04/10 10:20, 5F
噓
04/10 10:20, , 6F
04/10 10:20, 6F
噓
04/10 10:21, , 7F
04/10 10:21, 7F
噓
04/10 10:22, , 8F
04/10 10:22, 8F
推
04/10 10:23, , 9F
04/10 10:23, 9F
→
04/10 10:23, , 10F
04/10 10:23, 10F
噓
04/10 10:24, , 11F
04/10 10:24, 11F
噓
04/10 10:24, , 12F
04/10 10:24, 12F
噓
04/10 10:24, , 13F
04/10 10:24, 13F
噓
04/10 10:24, , 14F
04/10 10:24, 14F
→
04/10 10:24, , 15F
04/10 10:24, 15F
噓
04/10 10:24, , 16F
04/10 10:24, 16F
噓
04/10 10:25, , 17F
04/10 10:25, 17F
噓
04/10 10:25, , 18F
04/10 10:25, 18F
推
04/10 10:25, , 19F
04/10 10:25, 19F
推
04/10 10:26, , 20F
04/10 10:26, 20F
→
04/10 10:26, , 21F
04/10 10:26, 21F
→
04/10 10:26, , 22F
04/10 10:26, 22F
噓
04/10 10:26, , 23F
04/10 10:26, 23F
→
04/10 10:27, , 24F
04/10 10:27, 24F
→
04/10 10:28, , 25F
04/10 10:28, 25F
→
04/10 10:31, , 26F
04/10 10:31, 26F
噓
04/10 10:34, , 27F
04/10 10:34, 27F
噓
04/10 10:35, , 28F
04/10 10:35, 28F
噓
04/10 10:37, , 29F
04/10 10:37, 29F
→
04/10 10:39, , 30F
04/10 10:39, 30F
→
04/10 10:39, , 31F
04/10 10:39, 31F
噓
04/10 10:42, , 32F
04/10 10:42, 32F
→
04/10 10:43, , 33F
04/10 10:43, 33F
噓
04/10 10:44, , 34F
04/10 10:44, 34F
噓
04/10 10:44, , 35F
04/10 10:44, 35F
→
04/10 10:45, , 36F
04/10 10:45, 36F
噓
04/10 10:50, , 37F
04/10 10:50, 37F
噓
04/10 10:50, , 38F
04/10 10:50, 38F
噓
04/10 10:54, , 39F
04/10 10:54, 39F
噓
04/10 11:25, , 40F
04/10 11:25, 40F
噓
04/10 11:34, , 41F
04/10 11:34, 41F
噓
04/10 11:57, , 42F
04/10 11:57, 42F
噓
04/10 13:31, , 43F
04/10 13:31, 43F
噓
04/10 14:22, , 44F
04/10 14:22, 44F
噓
04/10 14:56, , 45F
04/10 14:56, 45F
→
04/10 14:56, , 46F
04/10 14:56, 46F
噓
04/10 22:00, , 47F
04/10 22:00, 47F
噓
04/10 22:00, , 48F
04/10 22:00, 48F
噓
04/10 22:11, , 49F
04/10 22:11, 49F
噓
04/11 20:57, , 50F
04/11 20:57, 5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