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求 離婚比喻
※ 引述《ian81131 (人生很多事都是徒勞無功)》之銘言:
: 之前馬英九 說
: 服貿 如果不合事也可以離婚
: 之後好像有人用他女兒來比喻
: 有沒有人還記得比喻內容
: 謝謝
馬英九你叫你女兒嫁給張安樂,
然後告訴她就算不喜歡,
以後可以離婚,
但是3年後才能離婚.
個人覺得後面更符合條約裡面的形容.
但是離婚後你還要給她幹.
被幹的條件只能比以前寬(各種A片PLAY),
還不能不給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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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我的野望,你一定要投我當大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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