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求 離婚比喻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超級大變態)時間12年前 (2014/04/03 22:42),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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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n81131 (人生很多事都是徒勞無功)》之銘言: : 之前馬英九 說 : 服貿 如果不合事也可以離婚 : 之後好像有人用他女兒來比喻 : 有沒有人還記得比喻內容 : 謝謝 馬英九你叫你女兒嫁給張安樂, 然後告訴她就算不喜歡, 以後可以離婚, 但是3年後才能離婚. 個人覺得後面更符合條約裡面的形容. 但是離婚後你還要給她幹. 被幹的條件只能比以前寬(各種A片PLAY), 還不能不給幹. -- 為了我的野望,你一定要投我當大總統. 1.在台北成立性愛專區,全力發展觀光. 2.規定全國正妹頭戴女僕帽,著迷你裙,丁字褲,穿黑長襪. 3.OL一律穿膝上15公分窄裙套裝,上衣前2顆釦子不能扣. 4.設立國立中出大學,女生專收C奶以上正妹. 5.全國18-22歲女性身材胸部E罩杯以上者,每月補助18K台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50.16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536137.A.5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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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與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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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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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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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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