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媒] 馬英九18:00邀6大學校長會商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時間11年前 (2014/03/28 15:04), 編輯推噓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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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y5566 (小妹56)》之銘言: : 【獨家】馬英九18:00邀6大學校長會商 : 學運進入第11天,在330反服貿學生將擴大抗爭,前進凱道前,消息人士傳出,馬英九總 : 統今晚6點將邀包括台大校長楊泮池等6所國立大學校長進入總統府,聽取他們的意見。 : 反服貿學運愈演愈烈,包括台大楊泮池、東華吳茂昆、交大吳妍華、興大李德財、陽明大 : 學梁賡義,以及中山大學楊弘敦,北中南6位國立大學校長昨發表聯合聲明,不樂見學生 : 因為學運導致學習影響,建議透過不具政黨色彩的公正團體,組成溝通平台儘快弭平政府 : 與學生雙方歧見。 會不會當晚就冒出奇怪的新聞稿 [新聞] 六大學校長同意註銷抗議學生學籍 原則也應該合法合規定 例如台大就有規定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4/4-08.html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 第 十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 一、毆打師長。 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違反學術倫理,情節極為嚴重。 四、蓄意傷人,情節嚴重。 五、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 六、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 七、積滿三次大過。 第 十一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學籍: 一、毆打師長,情節嚴重。 二、連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情節嚴重者。 四、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情節嚴重。 技術上而言 這些學生觸犯法律應該沒有爭議 某個傢伙最喜歡依法行事了 而且蠢到以為可以隻手遮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42.8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990255.A.C0D.html

03/28 15:05, , 1F
那家長會出來吧
03/28 15:05, 1F

03/28 15:05, , 2F
不是聽意見,是洗腦兼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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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5:06, , 3F
那3/30人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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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5:06, , 4F
反正一定是施壓,但是我不懂這六名校長是怎麼選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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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有把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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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效規必須改成把「學校查證屬實」刪掉才能維持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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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5:07, , 7F
註銷那學校等著被家長定死吧 特別是台大 台大的家長
03/28 15:07, 7F
家長再大 有總統大 有黨證大 有上百億經費大嗎???

03/28 15:07, , 8F
背景硬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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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5:09, , 9F
那台大會發生另一次學運
03/28 15:09, 9F

03/28 15:12, , 10F
不要以為台大學生吃素的...
03/28 15:12, 10F
希望馬夠蠢 把事情鬧更大

03/28 15:12, , 11F
上百億經費~聽說好像也是來自人民齁
03/28 15:12, 11F
※ 編輯: alentanic 來自: 61.223.242.80 (03/28 15:14)

03/28 16:28, , 12F
就是對校長施壓的見面會 kmt無所不用其極
03/28 16:28, 12F

03/28 16:31, , 13F
如果敢這樣馬就等著GG
03/28 16:31,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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