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公聽會現場- 身心障礙界憂 陸營利衝擊大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ININ)時間10年前 (2014/03/28 14:21),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身心障礙界憂 陸營利衝擊大 早在去年7月底舉辦的第1場公聽會,身心障礙界就對服貿提出許多疑問,台灣現有的身心 障礙機構皆為「非營利機構」,他們擔心,將受到陸資「營利機構」的影響衝擊甚鉅。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王榮璋秘書長表示,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訂前,完全不知道政府要開 放「身心障礙機構」,直到簽完才得知,且開放的部分是用合夥的型態來進入。 王榮璋表示,目前臺灣的身心障礙機構皆為非營利,依《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許可 及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所有私立身心障礙機構都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但這次服貿 開放大陸來合夥,「合夥」在民法裡就是屬於營利的方式與行為。他擔憂,來臺灣的投資 者會是什麼樣子的人?「是像陳光標先生這樣的人,還是像鄧樸方這樣的代表?」 他也問,開放之後,若陸投資者可營利,那台灣所有身心障礙機構是否也都可營利?他表 示,服貿若通過,對台灣現在正經營的非營利團體,以及從業人員,都有極大影響。例如 ,如何保障營利後的服務品質?開放營利後如何獲利,而獲利的部分要從何而來?是服務 品質的下降,還是剝奪從業人員薪資? 王榮璋也提及對台身心障礙機構至陸規定並不平等。臺灣開放臺灣全境,大陸僅開放福建 、廣東兩省,且台灣要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形式,意即「非營利」。在中國,身心障 礙機構可營利,港澳就是例子。中國卻限制台灣至陸設置身心障礙機構一定要非營利。 此外,陸規定台灣至陸設置身心障礙機構要「獨資」。在中國,只有5個中央特許的單位 才可募款,一般非營利機構不能募款,所以若台灣人真要在中國設身心障礙機構,所有經 費都要從臺灣搬過去。 王榮璋表示,曾詢問經濟部投審會,台灣會用何種標準審查?投審會回覆,「不知道」。 要不要審查?他們也不知道。王榮璋說,沒有審查標準,未來,台灣至大陸設機構的會是 個人,還是集團?比如說,像慈濟這樣的單位在台募款、至陸服務;或是像長庚集團,在 台營利、至陸服務?他也憂心,他們到大陸設置後,「我們的專業人員會不會流失掉?」 王榮璋也說,無論是中華經濟研究院、或者是各個單位所提出來的報告,都沒有針對這部 分做任何解釋。「我們要問為什麼政府要出賣身心障礙者?」管中閔曾訓斥他們必須「識 大體」,讓他們不禁要問「大體」到底是什麼?犧牲身心障礙者的利益、犧牲家屬的權益 ,想要換取的是什麼?如果瞭解之後,他們或許可以「識大體」,但是他們不能夠成為「 大體」! 他說,服貿對身心障礙機構的問題、衝擊、造成的影響,政府並未說明會用何種方式彌補 ,如果只是要他們成為受衝擊的對象的話,他懇求立法院不要如此通過,不要再對底層弱 勢者造成影響與衝擊。 公聽會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LZm6VSzgc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89.1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987682.A.D8A.html

03/28 14:34, , 1F
謝謝整理~~
03/28 14:34, 1F
文章代碼(AID): #1JDHJYsA (FuMouDiscuss)
文章代碼(AID): #1JDHJYsA (FuMou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