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媒] 監督機制草案 藍營阻擋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我真的怕了)時間11年前 (2014/03/27 10:52), 編輯推噓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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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cyxS 2014年03月26日 更多專欄文章 堅守議場 學生從上周二佔領立院議場至今已超過1周,但仍堅守陣地。黃世宏攝 佔領立法院的學生提出訴求,要求朝野立委先將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立法,再審《兩岸服務 貿易協議》。事實上,在立法院已有3個相關立法草案提出,要以專法規範兩岸協議,但 因國民黨反對,法案一直無法付委審查。藍委吳育昇強調,現已有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另 立專法根本沒必要。 已有《關係條例》 為監督兩岸協議,綠委鄭麗君、姚文智,以及民進黨立院黨團都提出《台灣與中國締結協 議處理條例草案》等專法,以規範日益頻繁的兩岸各種協議從談判到簽署的過程。 但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昨說,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本身已有兩岸協議 監督機制,協議涉及修法者要送立院審議,無須修法則送立院備查,國民黨團也曾提出兩 岸協商的4階段加強監督機制,加上既有的法令監督,「應該是相當完整。」 吳育昇也說,民進黨團提出的法案名稱是《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這已經涉及 兩國論,有台獨的問題,根本是唯恐國家不亂。但鄭麗君說,法案名稱可以再討論,不應 用這個理由阻擋立法;綠委李俊俋也呼籲藍委不要再擋法案,盡快付委審查。 台聯:願意速審 藍委紀國棟說,他不反對立專法來規範兩岸協議,但恐耗時過久,他支持可做為未來方向 。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說,台聯主張速審《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讓未來兩岸談判及協議 有遊戲規則可循,以化解社會疑慮。 記者黃揚明 == 如果DPP堅持條例名稱要用台灣與中國的話, 光是名稱就吵不完了, 還用立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62.2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88759.A.7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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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決名稱問題 什麼都不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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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聞 國民黨立委先簽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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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省與全中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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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前關係法是2003訂的。早以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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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鄭麗君說,法案名稱可以再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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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你這種作法跟政府還不一樣,就是逼別人先認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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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民間版的草案 國民黨也不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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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民間版的草案 國民黨也不敢用 所以我說這是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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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有法可用就不需要因人設事,否則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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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抹黑和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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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要做什麼都要先通過個什麼再做什麼,毫無效率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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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也是直接用鐵路法規範,沒通過啥高鐵監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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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民間版的草案 國民黨還是不敢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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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設事會使得現行法律完全沒有價值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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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先回答我這問題就好 不要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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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中國都有"反分裂國家法"了 還在意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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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真的是跳針不停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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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山南路闖紅燈被開單,我要求中山南路號誌監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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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在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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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紐怎麼處理的,服貿就怎麼處理,簡單又不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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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可以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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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看當初搞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現在又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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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搞特別法只會越立越多,最後讓人無所適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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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認為中國是啥特殊關係,它就只是另一個國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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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其他國家怎麼做,那就跟這個國家一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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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用害怕中國,越怕立越多法只是越搞越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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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拿槍對著你的人,這不叫特殊關係什麼叫特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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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我們特意想搞特別法嗎?如果能有一個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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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協定也是,大家有共識以WTO為基礎,遵循S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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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岸也接受,那就不用特別法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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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強對著你的人可多了,菲律賓殺我魚民,日本占釣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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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W6uX 可以先把這25頁看完 你就知道兩岸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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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每個都要訂特別法? 都當正常國家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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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條例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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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就是你拿國際法去跟對岸談他根本不理你阿!怪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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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辦台胞證也不去中國大陸,談不來就退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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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關係都感覺不出來,我看你秋香應該也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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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6:48, , 38F
看清楚 DPP說名稱可討論 我認為有正式的監督條例比較好
03/27 16:48, 38F
文章代碼(AID): #1JCv9tVF (FuMouDisc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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