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料] 拎杯找到了!被拖去打剛好而已!?三重女警表示..
※ 引述《tjtjtj (新)》之銘言:
: 看了這個人,我現在感覺到好害怕,
: 我現在心跳的好快,
: 只要不小心看到SONY5566的備份圖就感覺到想哭
: 我可能等今天下班後會去臺中醫院的身心科看的醫生順便開個證明
: 我們的人民保母敢發表拿M16對人民掃的言論
: 讓我感覺害到,讓我感到心生畏懼的程度
: 小弟屁屁法律系,亦從事法律相關工作,
: 從不支持濫訟之人,但此行為可能有觸犯刑法第151條
: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http://www.baibai.com.tw/board-all/view-laws.asp?Page=2&messageno=DA010151
: 若你是公務人員是不是可以用刑134條加重這我就不知道了....
: 我正在考慮要不要寫好訴狀後上班拿去地檢遞狀....
: 如果遞狀會附上告訴狀WORD檔給其他有需要的鄉民.....
: 好像你還是臺中人,那就剛好了!!!
: ※再爆個料好了,特考後結訓是看在TPC受訓成績分發單位,剛好最後沒得選的就是新北※
: PS還這麼剛好是99基特班的
各位溫拿大大們早,
剛剛無意間又看到這篇,
發現文章內說的女警,和本魯在3/24那晚,文章編號:2813
那篇裡面說的女警,是同一個人,不過本魯在下面幾篇鄉民的回文裡面,
收集了幾張熱心鄉民提供的各言論備份照片後,
就直接寄到蘋果的爆料信箱惹,
昨天深夜在新聞(好像是年代)看到說,
有律師要提告那幾位發言失當的警察,
聲稱不會讓他們只記幾支申誡就結束,
本魯現在再回想到24號那晚,以及自己朋友身上的傷勢,
也決定不讓這個女警就這麼刪文了事,
本魯的電子信箱有收到系統自動回復的投訴處理確認信件,
不過今天都27號惹,不知道有沒有鄉民,有投訴過蘋果的經驗,
本魯需要打電話過去問他們處理進度,還是請大家多寄幾次,
讓蘋果重視呢?
本魯也是台中人,實在是好怕在台中遇到這位想發揮M16的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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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viva語錄 - 你不可不知道的使用簡體字的後果: #1InxrhHQ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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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