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不爽銷假支援 警貼文「幹爆女暴民」記申誡
這應該足以造成現場女同學"心生恐懼"吧?
如果參加學運現場的女同學們聯合提出"恐嚇罪"告他
有可能成立嗎???
有沒有法律專家可以幫忙解釋????
第 151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告這條有可能成立嗎?
※ 引述《GRDII (hypersensitivity)》之銘言:
: 不爽銷假支援 警貼文「幹爆女暴民」記申誡
: 2014年03月25日18:44
: http://goo.gl/v0eeij
: 「太陽花學運」攻佔行政院行動。引爆學生與警方的衝突受傷,引發各批評警方執法過當
: ,沒想到竟然有警員在個人臉書上貼文嗆聲要:「北上立法院抓女暴民...套子我戴了
: 準備被我幹爆吧!」被網友轉貼到批踢踢網站,標題為[爆料] 服貿警察: 已帶套要幹爆
: 女暴民!,引起外界譁然,痛批這名警員根本是垃圾警察、人渣,要求把他肉搜出來。
: 今天下午台中市霧峰警分局坦承這名警察是十九甲派出所蘇姓警員,因為不滿休假被召回
: 派到台北維持學運秩序,才會在自己的臉書貼文發洩,沒想到會被轉貼出去。
: 十九甲派出所趙建翔說,33歲的蘇姓員警已婚,這次服貿抗爭,他從20日到24日期間3天
: 被派往台北支援,其中有1天剛好遇休假,因此心生不滿,事後他非常後悔,不但流淚懺
: 悔,而且睡不著,目前已經先讓他休假。
: 霧峰警分局副分局長高啟閔表示,蘇姓警員雖然多次北上支援,但體力上應該還沒有問題
: ,之前他也在臉書上貼文為自己加油打氣,也貼出想家的心聲,但最後因為情緒沒有控制
: 好,發表一些不當言論,雖然是在自己的臉書上被轉載,但警方以高標準來處理,以他言
: 行不當給予申誡二次。
: 台中市議員邱素貞痛批,每個都有妻女,講出這種侮辱女性的言論,只記申誡,實在太輕
: ,她要求警察局長、胡志長市長都應該出面道歉!(蔡智銘/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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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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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行政處分根本不痛不癢....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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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什麼? 你是鍵盤法律專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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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jsnonocat2 來自: 58.114.161.69 (03/26 01:1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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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 不過事情結束 我覺得可以聯合提告
順便整頓警察風氣 這樣對社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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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jsnonocat2 來自: 58.114.161.69 (03/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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