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服貿之我見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狼)時間11年前 (2014/03/24 19:1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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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sioute (血 為未來而流)》之銘言: : 從服貿簽字前才上了新聞版面開始 修正一下 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在中國大陸上海市舉行第九次高層會談並簽署該協議 ^^^^ 所以 正確來說是 已經"簽下去了" 這也是馬政府一直堅持一字不能改的原因 就像是你不能跟買家簽好合約後 又片面更改的原因 合約上每個字都很重要 只要改一個字 就是重談 就算那個字其實沒啥意義 所以正確來說 現在是已經簽好了 等生效的狀態 而我們的立法院是在簽訂之後才知道"已經簽下去了" 我是很好奇 代表我國主權的立法委員們 為啥對行政部門先對外談判完才報備這種行為 不感到生氣? 要是有一天忽然有房仲來我家按門鈴 然後拿一紙契約給我說 這是你的賣屋契約 已經談好價錢了 請簽名 我不把她轟出去才怪!! 而以現在國民黨的態勢而言 可以逐條審 但是不能改一字 最多也只能延後"生效" 這也是學運堅持退回的原因!! -- 不再袖手旁觀了--一位企業主眼中的服貿http://ppt.cc/MvP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6.17.29

03/24 19:20, , 1F
高層是誰啦!!
03/24 19:20, 1F

03/24 19:21, , 2F
恩 我是從郝明義那篇文章才知道有這回事
03/24 19:2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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