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贊成驅離,但請柔性~
※ 引述《bcswoonhft (陳小蚊)》之銘言:
: 不管訴求是什麼… 支持? 不支持?
: 希望學生們要懂點法律
: 集遊法規定(有人說它是惡法,但是它還在,就還是得遵守…)
: 第6條(禁止集會遊行地區及例外)
: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 二、國際機場、港口。
: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
: 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
: 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 這裡不是像立法院一樣… 可以讓你和平靜坐都沒事的~
: 不反對執行公權力驅離,但請柔性~
已經柔性勸說了那麼久
大家就是仗著 自以為是方唐鏡 大喊打我阿笨蛋的心態
打著學生的名號就都對嗎
闖紅燈,不走斑馬線,不都是仗著別人不敢撞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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