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贊成驅離,但請柔性~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Veta)時間11年前 (2014/03/24 01:41),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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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cswoonhft (陳小蚊)》之銘言: : 不管訴求是什麼… 支持? 不支持? : 希望學生們要懂點法律 : 集遊法規定(有人說它是惡法,但是它還在,就還是得遵守…) : 第6條(禁止集會遊行地區及例外) :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   二、國際機場、港口。 :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 : 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 : 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 這裡不是像立法院一樣… 可以讓你和平靜坐都沒事的~ : 不反對執行公權力驅離,但請柔性~ 已經柔性勸說了那麼久 大家就是仗著 自以為是方唐鏡 大喊打我阿笨蛋的心態 打著學生的名號就都對嗎 闖紅燈,不走斑馬線,不都是仗著別人不敢撞你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9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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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 最新聲明 拒絕暴力 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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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Nbxx 手無寸鐵往死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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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離規驅離 執法過當歸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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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手牽手坐地上 到底是誰先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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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是人,他們被打有人幫他們叫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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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就趕不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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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打人的影片你有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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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叫依法驅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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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的是什麼法,可以這樣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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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BnpFpB (FuMouDisc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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