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不要譴責攻佔行政院的人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UglyBoy)時間11年前 (2014/03/24 00:02),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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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政府有強制驅離的正當性, 還是要在法治的條件下, 追求訴求, 別模糊焦點, 保持冷靜理性!! 集會遊行法 第 6 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 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沒立法院!!)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 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 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 引述《nOhOmO (暱稱)》之銘言: : ※ 引述《MadMac (Mac)》之銘言: : : 當敵人不再與我們對話的時候 : : 我們就必需做出一些行動讓敵人與我們重新對話 : : 今天就算攻佔行政院是被陷害的好了 : : 我們如果守住 我們就會得到新的籌碼能讓他們重視我們 : : 所以應該是要過去支援 : : 而不是待在家裡發文 : : PS此刻我正在保一服替代役 : : 正在注意他們的行動 : 不知道兩邊有沒有聯絡了 : 我覺得兩邊可以接上線 : 可以開個會討論後續 : 各人小建議 別砲 謝謝 : 潛水了這麼久 該說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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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個神人30秒讓總統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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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vj1P 希望在行政院的人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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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管發起人說什麼 請趕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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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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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大家離開!都努力那麼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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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冷靜!離開那!不要讓他們有機會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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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媒體誇張的機會!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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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BmM2-p (FuMouDisc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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