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長照政策說人力培訓可納入外籍配偶?

看板Frgn_spouse作者 (一分一萬年)時間8年前 (2015/12/30 09:59),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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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oupOn (纖果食感)》之銘言: : 這幾天注意到長照議題,關於稅收制或保險制,我也不太了解啦 : 可是看到民進黨說,長照人才不足,可將外籍配偶納入長期照顧人力培育計畫, : 增加長期照顧服務潛在人力資源。 : 還有培養大專生啦 : 我想姊妹們不見得願意接受這樣的安排吧 : 既然嚮往嫁過來有較好的物質條件、家庭生活,如果又是擔任看護工作, : 和我們在家鄉的姊妹們有何不同?和外勞的差別在哪啊 : 而且我公婆就照顧不完,要去工作也是幫忙做生意、給人家請 : 做照護工作已經是本份了 : 會想接受培訓??? : 我還比較希望能開放其他就業 : 大家覺得呢 : 感覺我沒有同意就被列入培育對象 : 這是政策在亂挑人嗎 : 外配有點被濫用的感覺 第一、外配來台灣只要拿到居留證就可以工作,並沒有限制只能做哪些工作, 所以其他就業早就已經有開放,基本上只要不作奸犯科、從事不法的行業,外配在台灣是 可以自由就業的。 第二、我不太懂你所謂的沒有同意就被列入培育對象是什麼意思,就我的理解而言, 這個政策的主要用意應該是在照顧比較弱勢的新住民,就像原住民、二度就業婦女一樣 或者是之前還沒有工作剛畢業的青年就業政策,所以還要經過同意? 你可以選擇要參加或不願參加,但是沒有強制性吧! 這樣解釋ok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59.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rgn_spouse/M.1451440782.A.F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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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說在政策闡述時標的出特定群體,有點奇怪。當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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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培育需要經同意。只是不太理解,為何是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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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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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不太認同一開始設定的弱勢,有點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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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所說的外配不一定都是弱勢,就像青年也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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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全部弱勢,是不是弱勢應該是從全體族群跟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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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相關可以參考勞動部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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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WpgE_9 (Frgn_sp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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