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台法學制銜接 相互承認對方學歷文憑

看板France作者 (論文催生中)時間16年前 (2008/03/26 15: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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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ndesu (Chester)》之銘言: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5/1/w0p9.html : 台灣與法國教育體制可以銜接了!教育部今天和法國在台協會簽署「台法高等教育校院學 : 歷與文憑互認協定」,今後台灣學生高中畢業、碩士班、博士班都有對照銜接的架構,更 : 容易申請到法國、接受高等教育的學位。近年來法國高教和歐盟高教統合,因此這也象徵 : 台灣和歐洲教育體制接軌。(陳映竹報導) : 近年來留學法國的台灣留學生人數穩定成長,去年就有七百件申請案,來台就讀的法國學 : 生也越來越多,僅次美國留學生人數。但是法國的高等教育學制和台灣教育體制大不同, : 學分轉換上十分複雜,因此過去台法學生交流,大部分侷限在短期進修或是交換學生。 : 這項台法高等教育協定主要在規範雙方學位和學分的認可。簽署之後,雙方的學生可以進 : 入對方的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說,這對未來台法學生進入對方高 : 等教育的學位及學分承認都有一致標準。「今後台灣大學的128學分和歐洲的180個學分彼 : 此相互承認,憑此可以申請彼此碩士學位。」 : 這項協定適用於法方二校長會議及台灣三個大學校院協進會: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私立大 : 學院校協進會、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的所有成員學校。 教育部新聞稿說明比較詳細 台法簽署高等教育校院學歷與文憑互認協定 促進台法學生交流 2008.3.25(二) 發稿單位:國際文教處 單位聯絡人:林欣蓓 電話:02-2356-5910 Email : hslin@mail.moe.gov.tw 為促進我國與法國雙邊學術交流,本部訂於本年 3月25日 上午10時於本部 215會議室舉行「台法高等教育校院學歷 與文憑互認協定」簽署典禮,未來台法雙方學生可望更有 機會至對方高等教育校院接受教育。 此次在台簽署儀式由本部呂政次木琳主持,邀請法國在台 協會代表Mr. Jean-Claude Poimboeuf (潘柏甫先生)觀禮 見證。我方係由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李理事長嗣涔、私立大 學校院協進會劉理事長兆玄及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張理事 長一蕃共同簽署; 法方係由「法國大學校長會議」 主席 Jean-Pierre Finance及 「法國工程師高等學院校長會議」 主席Paul Jacquet於本年1月17日在法先行簽署。 此協定適用於法方二校長會議及我方三大學校院協進會的 所有成員學校。協定內容主要在規範雙方學位及學分的認 可,雙方學生進入對方高等教育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及工程師學院之入學條件,及學期與學分抵免方式,有助 於我學生赴法及法國學生來台留學之學程銜接,未來台法 間的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將更蓬勃發展。 法國高等教育體制與我國不同,此協定明確界定學生赴法 就學所應具備之學歷條件,可使各校院對學生就學時的學 位認定標準更加清楚。學士班入學條件方面,在台灣獲高 中畢業證書,並持有大學入學考試成績單者,得以文件審 核方式申請就讀法國大學一年級; 獲得技專教育文憑者 (副學士)得申請就讀學士班三年級。碩士班方面,台灣的 學士學位 (128個台灣學分以上) 相當於法國的學士學位 ( 180個歐洲學分),獲學士學位者得以文件審核方式於原 修業領域申請就讀法國碩士班一年級。有關法國博士班之 申請,台灣碩士學位 (修滿152個台灣學分以上)相當於法 國之碩士學位(修滿 300個歐洲學分),獲碩士學位的學生 得於原修業領域申請註冊法國博士班。 此協定亦為兩國學制與學歷認可與學程銜接提供對照架構, 未來台法高教校院若有機會進行雙聯學位計畫,學生可更 容易銜接至對方高等教育體制,有助於台法學術機構進行 國際教育交流。 近年來法國高等教育體制為配合歐盟高等教育區域統 合,在文憑名稱、修業年限及學分授予方面採行改革措施。 因此,此次台法學歷與文憑互認協定之簽署不僅代表台法 兩國教育部在高等教育體制交流與轉換上之共識,更象徵 我國與歐洲教育體制接軌,有利我國未來與歐洲高等教育 校院發展教育合作與交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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