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TD匯回台灣要注意什麼嗎?

看板Foreign_Inv作者 (寧寧是我的寶貝)時間6年前 (2017/08/30 20:58), 6年前編輯推噓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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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沒考慮到 外幣交易屬於財產交易所得 獲利部份必須要併入綜所稅 然而是否可以利用配偶間贈與 來做節稅的規劃? 假設某甲用30元換美元10萬 投入海外市場1年後變成20萬匯回 此時美元假設升值為31 然後甲把這20萬美元贈與給妻子 由妻子把20萬美元換回台幣 這樣是否就沒有財產交易所得? 而且因為買賣匯差的問題 甚至還有部份的財產交易損失 能夠申報扣抵? 不知道我這樣的想法是否有誤 但不知道甲妻取得20萬美元時 該筆資金的匯率成本是用 當日的賣價去計算還是中間價? -- 有 緣 千 里 而 相 逢 幸 福 姻 緣 一 信 牽 得 妻 如 此 復 何 求 不 羨 鴛 鴦 不 羨 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6.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504097916.A.B64.html

08/31 06:58, , 1F
之前在弄興櫃股票時有碰過相同問題,也是想利用夫妻
08/31 06:58, 1F

08/31 06:58, , 2F
贈與來節稅。印象中研究後發現不行,因為受贈人的成
08/31 06:58, 2F

08/31 06:58, , 3F
本是比照贈與人,所以受贈人賣出時不是用贈與日之價
08/31 06:58, 3F

08/31 06:58, , 4F
格。不過時間久遠,印象如果有誤請見諒
08/31 06:58, 4F
http://www.rmim.com.tw/news-detail-4640 如果這會計師沒講錯的話 應該是受贈時匯率做成本

08/31 08:05, , 5F
海外收入有约六百多万免税額
08/31 08:05, 5F

08/31 09:17, , 6F
660萬,但記得這是國內無所得的情況下
08/31 09:17, 6F

08/31 09:18, , 7F
如果有所得,計算方式可能不同
08/31 09:18, 7F

08/31 17:36, , 8F
應該直接匯10萬回來,10萬明年再變20萬再匯10萬回來(認真)
08/31 17:36, 8F

08/31 22:48, , 9F
所以是放在外幣帳戶不用報稅 外幣換台幣就要報稅噢?
08/31 22:48, 9F
※ 編輯: ShiuanRefuel (1.169.116.84), 09/01/2017 02:26:45

09/01 09:39, , 10F
海外所得>100萬且基本所得額>670萬,需以「最低稅負制
09/01 09:39, 10F

09/01 09:39, , 11F
」計算,不是海外所得達600多萬。
09/01 09:39, 11F

09/01 09:49, , 12F
個人綜所稅應計入配偶合併計算,贈與配偶並沒有節稅的
09/01 09:49, 12F

09/01 09:49, , 13F
效果。另,海外所得並非以匯回金額申報,樓上板友所提
09/01 09:49, 13F

09/01 09:49, , 14F
分別匯回是避不了的。
09/01 09:49, 14F

09/01 15:56, , 15F
請問是否要準備对帳單及揭露帳戶所有交易细節?否則
09/01 15:56, 15F

09/01 15:56, , 16F
何以取信國税局?
09/01 15:56, 16F

09/01 17:20, , 17F
若只取其中幾筆來報帳,難免被認定為以少報多
09/01 17:20, 17F
文章代碼(AID): #1PfhPyja (Foreign_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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