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反飆是為了什麼?
我家住在原高雄縣市的交界處
前門那條路是原高雄市
後門那條路是原高雄縣
我通常都是從前門的路進出
從很多年前這條路
往往是飆車車隊的必經路線
來說說這幾年我覺得的變化吧
記得在很多年前
還是吳敦義當市長的時候
只要是遇到連續假日或週末晚上
前門那條路一定會設配長槍的臨檢站
飆車的車隊通常都不會敢硬闖這種臨檢站
但從謝長廷當市長後
漸漸地這種大型臨檢站就比較少設了
不過謝長廷當市長的期間
我都在新竹讀書較少回高雄
也不大能肯定是否真的比較少設
所以也不能說死
但陳菊當市長後的這幾年來
我已經回到高雄生活
到目前這幾年看下來
印象中有設有設臨檢站的次數不會超過3次
更不要說那種有配長槍人數10人左右大型臨檢站了
根本沒再看過了
當然設臨檢站不見得可以根絕飆車
飆車問題其實是個複雜社會問題
跟地方經濟與教育都有關係
不是單單設個臨檢站就可以解決的
但是在各重要路段設臨檢站
可以讓一般民眾在夜晚回家或需要出門工作時
最低底線知道走哪些路段比較安全
更何況飆車的人在一些鳥不生蛋的地方是飆不起來飆不盡興的
在人多或重要路段設臨檢站
長時間下來的確可以減低那些小朋友飆車的興趣
但現在的市府就是完全不作為
記得看過新聞
市長還是市警警局長曾公開宣布過對飆車處理的方針
就是「不攔、不追、不當場處理」
單純就是用照相或錄影來事後抓人
但那些小朋友又不是白癡
花個新台幣50-500元
噴個反光漆或裝個LED反射燈在車牌
就可以使市府的這個方針的效果趨近於零
印象最深刻的是去年中秋節吧
大約50-200台的車隊在我家樓下跑來跑去好幾趟
甚至有人拿著大聲公邊騎邊叫
或拿著炮邊騎邊放
半夜接近1點時實在被吵得沒辦法睡
就到樓下的便利商店買飲料喝
遇到警察先生開著巡邏車來簽巡邏箱
又剛好遇到大概100台左右的車隊跑過去
而警察彷彿沒看到那些車隊似的
我心想;「乾!難道我看到的是阿飄!?」
我就問警察說:「先生,那些飆車的你們不處理嗎?」
我不知道那位警察是不敢看我
還是真的忙著簽巡邏箱
正眼都沒看我只說:「喔,我們有通知勤務中心了,沒事的話快點回家免得危險。」
當場我內心的OS是:「乾!原來我住的不是高雄市,而是高潭市!」
結果那天晚上足足鬧到凌晨3點多吧
這期間完全沒看到有警察來處理
之前的工作常必須晚上出門
一個星期總有個1-2天吧
看到現在的小朋友飆車跟10多年前不大一樣
以前的飆車的人通常車都有改
啥密大改、小改、改半套、改全套、改水冷之類的
總之大多是為了騎快而改
現在的車幾乎都沒啥改
了不起改排氣管和大牌燈
然後除非特殊節慶
不然車隊通常比較小,大多約10-20台車,甚至10台以下
騎的速度也不快時速大約50-80
然後占據快慢車道無視紅綠燈就這樣慢慢地騎
超他們車或多看兩眼
運氣好被用三字經問候家人
運氣不好就會被貼車踢車
再倒楣一點可能就會被打
這些小朋友給我的感覺
不是出來騎快車圖刺激的
單純就是無聊出來閒晃隨機找人喀爛飯的
以前在新竹讀書時
新竹市區的飆車問題也滿嚴重的
當時的新竹市政府給我的感覺
就跟現在高雄市政府一樣
對於飆車問題就是完全不作為
只靠媒體公關來粉飾太平
反正被說有飆車問題都是媒體抹黑啦
難道高雄真的要等到哪一天像新竹一樣出過人命後
才能有覺悟或作為嗎?
還是有幸福城市都很多飆仔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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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25.67
※ 編輯: weakerman 來自: 219.85.125.67 (06/03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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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啊?
我沒要怪基層員警的意思
我要怪的是市府首長的方針
花媽挾著這麼高的票數與民意基礎當選市長
卻在飆車問題上只會粉飾太平
實在是令人無法理解
如果有這麼高民意基礎的花媽肯力挺基層員警
警察受到那些垃圾民代壓力時
至少腰桿可以打直以對
而不是像現在放基層員警自生自滅
甚至出事了法院還沒判決
市府或市警局就先給懲處
我只是想講講近幾年看到的現象罷了
10多年前高雄飆車也很嚴重
甚至比現在感覺更嚴重
以前車隊通常車輛的數目都很多
行駛的速度也都很快
以規模來看
現在的飆車完全比不上10多年前的飆車
但若要論危險的程度
我個人是認為現在比10多年前危險多了
10多年前大多是擔心被撞
死了還可以知道是被撞死的
現在的話與其說擔心被撞
更擔心的是可能會莫名其妙被打
死了都不知道為什麼被打死
不過好家在我現在不需要晚上出門工作了
學高潭市的市民晚上別出門
應該就不會有機會被打了吧...
※ 編輯: weakerman 來自: 219.85.125.67 (06/03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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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你太低估地方政府的媒體公關能力
也太高估地方記者與電視台的政治傾向了
基本上不是太嚴重或沒死人都是會被河蟹掉的
大學實習時我是在某電視台的新竹地方新聞單位實習
就見證了當時的新竹市長林政則卓越的媒體公關與河蟹能力
不談與我們無關的新竹吧
就談談高雄就好
去年有次跟里長聊天
他說中秋那天晚上有戶人家在馬路邊的透天家門口烤肉
被十多個騎車路過的小朋友衝到家裡扁了一頓
後來有抓到幾個問他們原因
單純只是因為路過看那家人烤肉嘻嘻哈哈的很不爽
這個事件有上新聞嗎?我是沒看到啦...
更不要說去年中某分局大門被砸的事件了
幾個騎車的小朋友騎車把警局玻璃大門砸了烙跑
有民眾拍下來跟水果媒體爆料
結果市府表示:「高雄沒有飆車族,只有少數危險駕駛的青少年,
說高雄有飆車問題,都是對高雄的抹黑。」
就這樣也沒見到該水果媒體有後續報導
更不要說其他媒體有跟進報導了
一切船過水無痕河蟹掉了...
不過所謂的最近加強取締地下道圍捕的事件
幾乎各大媒體都有報導
只是報導的篇幅不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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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太誇張了點也不大可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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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能當作現在地方政府不作為的理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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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到處都有粉飾太平的情況
但我個人住在高雄
之前又常必須晚上出門工作
雖然現在不大需要了
但還是不大能接受這個情況也在高雄發生
其實還是有不需要觸碰到所謂人權問題的處理方式吧?
在新竹那名碩士生被打死的事件後
新竹市政府除了加強夜間臨檢
還有另一個做法滿有意思值得參考的
就是到國高中的週末下課時間
到某些"重點"國高中周遭堵人
最有名的莫過於光X中學了
到現場只要看到車子有改裝過
哪怕只是改個大牌燈
都一律開單把車子吊走
沒駕照的都再補張無照駕駛的罰單
這都是於法有據的沒有任何適法性與人權問題
需要的只是地方首長挺起腰桿支持基層員警
這樣的做法或許無法在根本上解決飆車問題
但在短期間的幾個月內
的確大幅抑止了飆車的歪風
扣車多扣幾次,罰款多罰幾次
沒幾個家庭或飆車青少年
有財力與時間跟政府這樣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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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我只是剛好看到有人講飆車
無聊打打嘴砲罷了 XD
※ 編輯: weakerman 來自: 219.85.125.67 (06/05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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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觀點?請問哪邊該需要平衡?
今天高雄市市長是陳菊
不是我,也不是你,更不是路邊的阿貓阿狗
握有高雄市的行政權的她
理應是高雄最有能力也最該解決這個問題的人
她不處理,請問誰要處理?
是我?是你?還是路邊的阿貓阿狗?
今天我並沒有把問題都推給地方首長
但是身為一個地方首長
一點作為都沒有還希望大家體諒他很辛苦
這樣對嗎?
應該不是這樣的吧?
毫無作為那也就算了
一旦基層員警因為處理飆車問題出事
還沒被告上法院之前
身為地方首長父母官不力挺就算了
市府、市警局還先給懲處
請問這樣不怪市長大人該怪誰?
怪我?怪你?還是怪路邊的阿貓阿狗?
別拿民代壓力那套來說嘴
身為高雄有史以來得票率、得票數第一的民選市長
她不有所作為,那誰該有作為?
是我?是你?還是路邊的阿貓阿狗?
更不要說啥鬼人權問題了
只要地方首長有擔當
還是有很多其他於法有據且不會觸碰人權爭議的方法
請問不要求地方首長有擔當
那誰該有擔當?
是我?是你?還是路邊的阿貓阿狗?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市府應該從根本的解決飆車問題
因為那不見得是一個地方政府能辦到的
就算能辦到也不見得能短期見效的
這樣的要求是過分了點不過我可從沒這樣要求過
但連一些治標的手段都不去做
給民眾看到市府的處理飆車問題的決心
讓民眾夜歸回家或晚上出門工作
不用擔心莫名其妙的被逼車被打
這不是一個地方父母官的責任嗎?
如果不是她的責任,那請問是誰的責任?
是我?是你?還是路邊的阿貓阿狗?
請問這樣說夠平衡了嗎?
言盡於此...不再說了
※ 編輯: weakerman 來自: 219.85.125.67 (06/0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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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頭到尾就沒否認警察的辛苦
本來不想再回了
可是被這樣扣帽子還是忍不住
除了這樣跳針扣帽子外
拜託來點有趣且實際的說法吧
處理飆車「三不政策」不是我說的
是咱們神聖不可侵犯的市長大人定下的政策
現在的臨檢跟過往比起來規模小多了
看到飆車的要硬衝也是放他們衝過去
只是抓抓一般市民酒駕、未帶行駕照、保險過期之類的違規
當然抓這些違規也很重要尤其酒駕
但是因為這樣就代表有做事就可以放任飆車?不是吧?
直轄市市府首長
是有轄區內各警分局局長任命的同意權
同時對於轄區內各層員警的懲處是有影響力與決定權力的
不管民代怎麼關說
怎麼欺壓基層員警
只要市府首長挺起腰桿作為基層員警的後盾
那還有個屁民代壓力?
基層員警還會因為這種狗屁倒灶的事被懲處?
一個有史以來最高得票率、最高得票數的民選高雄市長
手上握有直轄市的最高行政權
還要怕個小小區域議員
這是在講笑話嗎?
市府真的拿那些議員沒皮條
大可學台南市市府把那些關說施壓的議員公布啊
市府首長挺不起腰桿只想搞河蟹
那倒楣的當然是基層員警與一般市民
怎麼會變成我否定員警的辛苦呢?
要扣帽子也找個size比較合的來扣
別隨便扣好嗎?
本來只想談談自己對飆車現象的經驗...
搞到最後好像有點變成政治文了
離題太遠了
文章也拖太長
真的不再回了
反正被飆車的貼車,被飆車的三字經問候家人
怪誰呢?只能怪自己白爛晚上還要出門工作
好家在換工作了
不需要晚上出門了
上述種種
千錯萬錯都是我自己的錯
絕對不是咱們神聖不可侵犯、偉大睿智、高貴典雅高雄市長陳菊大人的錯
※ 編輯: weakerman 來自: 219.85.125.67 (06/05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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