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釣魚遇到搞放生的人士碎碎念

看板FishShrimp作者 (..)時間12年前 (2012/06/05 15:30),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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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釣沒禁止的地方應該就沒問題 但亂放生現行的規定如下,是會被罰的,而且如果修法之後會罰更多~ 第 32 條 野生動物經飼養者,非經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釋放。 前項野生動物之物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46 條 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其致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正在修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101/112012051300077.html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二條,將定義何謂「商業」與「大型」放生行為, 預計年底前送行政院審核,若立院順利三讀通過,最快明年就可上路。 屆時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規定的放生行為,可罰五萬到二五○萬,若致保育動物死亡 更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引述《hata324 (好唄是吧)》之銘言: : 星期日(6/3)跑到草屯烏溪橋那邊(往清潔隊那個便道),要練習路亞的拋投. : 溪邊水量很大又沒帶朔溪鞋,就沒敢靠近溪邊,只好在路邊的灌溉引水道做練習. : 才剛整理好裝備,就一個騎機車的人士靠過來,下車時手上還提了兩袋泥鰍. : 看到我就開始念,你怎麼在這裡釣魚,年輕人你要不要來認識我們慈x... : (os: =.=||| 我媽每個月都有交保護費給慈x) : 接下來就開始宣揚他的宗教理念,釣魚為樂孽待生物,以後輪迴時,會xxyygg... : 念了幾分鐘後,開始他的放生大禮,口中念念有詞,一手還不停比劃,然後就把它帶 : 來的兩袋,不知道屬不屬於這河域的魚種放入水中,臨走時還再跟我說一堆有的沒有的. : 當下真的很想開口直接發飆(我忍下來了Orz),大叔你在造孽啊,你亂放生魚類,造成的 : 生物失衡,比我只是在這裡拿竿子亂揮,還要嚴重. : 整理了一下心情不管他繼續亂練,當日搞了約1hr,只有一隻應該是小捲仔被我騙到,拍照 : 後就請牠回去了. : http://ppt.cc/OgZM : 機絲頭 : http://ppt.cc/JW~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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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慈X人不曉得這些馴化過後的半野生物種,野放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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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95%的生物活不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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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某些 很多都會選擇性遺忘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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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仔原本好像也是東部才有的魚種,現在連西部各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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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現在很多魚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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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放生的行為大概跟做假資料一樣 應付神的督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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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贖罪卷阿,自以為花錢上天堂,實際上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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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放到兇猛的外來種,無疑是另一種生態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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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pRMlne (FishShri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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