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設備大問哉!?

看板FiremanLife作者 (λ)時間13年前 (2010/09/22 05:59), 編輯推噓-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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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重編文章我是沒有什麼意見啦,不過如果你新增的部分很多,能否請你另外再PO? 光是改引用的部分,就花了我十幾分鐘(含測試),我相信你不是故意耍小動作玩我, 是我不是很會用BBS。 : 觀念是合法不合理,我沒有自創法規,只會一直跳針這樣真的很弱... 好吧,我不再從你自創法規的部分來講了,因為我再講,你也只是跳針跳回來而已, 我想問的是,看到第一題,如果你是真心想解決原原PO的問題(估且不論這種上網找主管 抽測的解答,行為可不可取),為什麼你會自動忽略掉第六條的存在?你認為題目想問的 會是特例嗎?若是如此,回答時先做依第六條所得出的結論,後面再加上心得,本案可能 屬於(87)消署預字第8704758號解釋令的特例,是不是會貼近依你的想法所做出的完整答 案?當然,是不考慮你故意想讓原原PO在主管面前出糗的情形。應該是你不是現役的第一 線,敏感度已經不足了。 再來對於這條解釋令,節錄如下: 來函所指高危險程度免設,而低危險程度應設之情況,係屬特例,且在樓地板面積較小之 建築物方有之情形,惟 貴局意見,本署除錄案研究辦理外,貴局如有更佳之法規設計 ,亦請研提具體修正意見供參。 從以上文字可以得知什麼? 1.有特例的存在。 2.消防署將提出疑問的消防局的意見,錄案研究辦理。 3.消防署請提出疑問的消防局提出修正參考。 那無從得知的是什麼? 1.什麼情形才算特例?並沒有寫得很清楚,只有高危險與低危險的字眼,再參照設置標準 第四條的危險程度分類,僅能猜測。 2.這件特例最後有沒有核准可以不用做消防栓?字面上完全看不出來。 3.消防署有沒有認為第六條不好?看不出來,頂多可以解釋為無法涵蓋特例罷了。  特例多不多?看解釋令及執法疑義裏,並沒有再次做解釋,推斷特例的數量並不多。 4.十幾年來,消防署研究辦理的情形為何?推斷可能性如下:  (1)研究後想不出更好的修正方式,只好沿用原案。  (2)研究後有想出更好的修正方式,只是目前不適宜公布,只好沿用原案。  (3)所謂的研究,都在承辦人的腦海中進行,想不到解決方式,但公文有時效壓力,只    好回個不痛不癢的制式回覆,既未把話說滿,也未說死,沒說什麼時候修,也沒說    要往什麼方向去修(可以修得更苛,也可以鬆綁),也許承辦人哪天靈機一動想出    來了,就依原案續辦,死都想不出來的話,反正公文已經結案,放著也沒關係。 (4)當時還不流行「事涉 貴管,請依權責卓處」這句萬用回覆,不小心用了錄案辦理這    個引人瑕思的詞。  總之,一個法令研究案持續10年是匪夷所思的事,不論是委託學術單位研究,或是幾位  高官閉門造車,就算沒有答案也早就結案了(不論以何種形式)。對於執法者及設備師  士來說,這條解釋令的參考價值極低,真的遇上疑似特例,就算想申請解釋,還要先問  看看業者願不願意等,口袋夠深又有耐心的業者不敢說不存在,只不過無緣見上一面。  法規是死的,只靠239條的設置標準,要套用在成千上萬的建築師創意上,很明白的是  不可能的,那第六條未盡完善是不是就不能用了?牛頓的萬有引力老早就被愛因斯坦推  翻了,為何國民教育裏仍然在教牛頓的經典力學?因為簡單、好用,只要觀測點在地球  上,誤差值幾乎可視為零。同樣的道理,第六條有無法涵蓋的特例,但特例數目並不多  ,套用在大部分的建築物上沒有問題,說這條不合理嗎?倒也未必。 : P.S.重申落實現行法令之執行 : 這句是在講目前很多撒水頭側壁沒有樑柱的案子,也在跟著用集熱板 : 最常見的情況就是 : 1.辦使照的時候,因為沒一起申請室內裝修查驗,所弄出來的權宜之計 : 2.下方有障礙物,只好把撒水頭下拉到比障礙物更低,然後裝個沒用的集熱板 : 署希望在修法之前,盡量不要出現以上這兩種不符第47條第2項規定的狀況 重申落實現行法令之執行,這個意思似乎不是你所作出的結論(最後一列),不過我想睡 了,先回我想回的,這部分有空再看。 : 當初看到你講的這段,覺得不可思議 : 在我印象中,30KW發電機一台是十幾萬,60M泵浦一台是幾萬塊 : 總覺得你動輒幾十萬的報價跟花博有得比 : 另外,我記得我就看過很多台5回路的受信總機 好吧,我沒講清楚,市面上5回路的總機,都是用10回路的面板,然後少裝1片機板。 單純5回路的總機我沒看過。 : 10回路只比5回路的多2000,因為只多了一塊回路板 你問到優待價了,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嘿,行情價5回路8千上下,10回路差不多1萬2。 我不是賣器材的,只能估大概。 : 廣播主機會貴一點,基本型全區鳴動(沒有回路選擇)的一台一萬多一點 : 泵浦基本型10HP/60M/300L的,大概將近十萬 : 發電機基本型30KW的,大概14~15萬 天龍國的空心菜一株都要20元了,我報價高一點還過份嗎? 離題了 你重看一下第一題好嗎?沒看清楚的話,我提示你要注意的地方: 1.責任區 2.沒有地下室 責任區發現的,代表使用執照已經拿到了,新增的幫浦和發電機要裝哪裏? 你是一樓幼稚園園長的話,會讓整棟都要用的設備佔用到你的領土嗎? 沒有地下室代表選擇只剩一個:頂樓。 放頂樓有什麼好處?如前所述,不必佔用室內面積,另外,合法的鑽法規漏洞,不用設幫 浦室,不用設發電機室,不用設屋頂水箱,水源好解決,少設好幾個閥。 那增加的成本是什麼? 1.要嘛幫浦控制盤拆下,裝到樓梯間,要嘛在幫浦上搭遮雨棚,粗估2萬。 2.發電機要用屋外型,價格你可以自己問,大概三十萬左右。 3.發電機和幫浦不會自己長腳爬到頂樓,要叫吊車,吊車出門吊一趟一萬五起跳,  發電機和幫浦選同時段吊上樓,應該可以談到兩萬五以內。 4.3噸半的水塔一個,估3萬。 5.配管的工錢我已經寫明扣掉了,發電機和幫浦安裝費,各估1~1.5萬。 : 配管配線工錢另外算,牽涉到管路拉多長,要依現場狀況才能估 ATS你沒算到對吧?你以為買發電機送ATS嗎?你可以再訪價看幾十萬是不是很合理。 旁門左道不是沒有,跟管區協調用柴油引擎幫浦可以省很多,但人為不確定因素太重,暫 不考慮。 : 既不是消防人員,報價又這麼扯,又不知道什麼是合理的法規、省錢有效的設計 我只能說,還好你是執法那一側,不是設計那一側的。不然你先想好你要怎麼叫園長讓出 他的室內空間,好讓你放幫浦及發電機,然後還要開挖筏基。 : 我覺得你應該也不是業界的XD 業界是指消防公司或執業的消防設備師士嗎? 那我只能套成句了。 「你從什麼時候開始產生了我是業界人士的錯覺?」 最後,在消防板討論消防法規,沒有其他人參與實在是很詭異的事情, 搞得好像我在鬧板一樣... 至於噓態度、噓火氣大的,除了噓之外,不表示點其他的意見嗎? 我先聲明一下好了,我不介意有人加入一起回文,還是說真的完全找不到切入的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45.164

09/22 09:28, , 1F
完全不想討論
09/22 09:28, 1F

09/22 12:05, , 2F
本來態度就不對~有種東西叫做網路禮儀。
09/22 12:05, 2F

09/22 12:09, , 3F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大家都有擅長與不擅長的部份,
09/22 12:09, 3F

09/22 12:10, , 4F
拿擅長的到處打人的臉,這樣沒有比較屌。
09/22 12:1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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