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醫院實習之機排家屬

看板FiremanLife作者 (貓主席)時間15年前 (2009/03/07 12:15),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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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in777 (貘)》之銘言: : 最近台北市某醫學中心實習 : 一如往常的 沒ENDO可插只好on on cath. : 練練IV : 此時 在另一床開始傳來家屬鼓噪的聲音 : 在教學醫院 VS也不會在看診 : 看診的也都是Intern 跟R1 R2 : 怎麼看到他們都不會該該叫 : 智障家屬 淦 (恕刪) -- 唔~ 我只是個小T2 現在是文中那個醫學中心的醫科生 我在急診部看過現在受訓的這群TP學員,懂得真的還不少,他們的表現獲得不少人的 讚賞,讓人覺得台灣的TP教育其實還算成功。但同樣的一群人的表現,也讓我開始思考把 「醫病關係」課程放入EMT訓練的必要性。 我曾經跟T大醫院中排TP課程的負責人閒聊過,也在EMT協會一直思考該怎麼把EMT 訓練辦得更好。以往我們似乎著重在傳授給大家大量的醫學知識、訓練醫療技術,討論 「幻燈片上到底要用多少份量的英文?」「該採問題導向學習方式,還是大堂課教學?」 等等之類的問題。 但既然現在各位的學理學得這麼好, 看來現在著眼的地方, 要轉向了。 潛水看了很多EMT學長姐們的文章後,才發現EMT現在的問題在於"心態"。由於醫療知識 的封閉性,許多EMT仍停留在"權威的醫療服務提供者"階段,卻忘了這種模式只是眾多互 動模式的其中一種。 很多EMT會提到自己對不理性的病人&家屬講了些甚麼話,還沾沾自喜,但看在我們眼裡 卻是不可思議。 Szasz and Hollender(1956)提出了三種醫病互動的模式 模式 特徵 臨床應用 1. 主動-被動 醫者為中心 急病 病患完全無助 麻醉 醫者對病患單向影響 昏迷 2. 指導-合作 醫者為中心 比較不急的病 病患並非完全無助 傳染病等 醫者指導病患合作 3. 共同參與 醫病互為中心 慢性疾病 病患可積極參與決策 心裡疾病 醫者提供計畫 "新鮮"的EMT們可能會期待自己每次都要見血,或是多看看幾個critical case(我自己 以前也是這樣),這種時候採用第一種模式當然沒有問題,因為不積極參與的話,對病 人有立即的不利。 但是有必要每次都站在權威的角度,要求病人配合嗎?還是某些病可以改採”合作”的 方式來達到目的會比較合適? 90%的醫療糾紛沒有醫療過失,既然沒有過失,何來糾紛? 就是因為像文中的這種溝通不良造成的。 也許醫病關係可以透過教學來傳授,讓新生代的EMT能帶著更正確的心態來看待自己的 角色,進而對病人能有更好的態度。但醫病「溝通」這件事,確實不是上上課就會變強的, 唯一的方法,就是看看醫院的學長姐們怎麼做。 我們系上老師們一直強調,見實習時要學的,根本就不只學理與技術,更重要的是看看學 長姐是怎麼跟病人溝通,怎麼說服病人與你合作。這才是你進醫院學習的重點。 畢竟醫病溝通的技巧只能夠從看中學、從做中學,上再多課也沒用的。 現在EMT有一個「弔詭的優勢」,在於民眾不把EMT當作一回事。多數民眾還是認為醫院 才是醫療服務的唯一提供者,所以PE沒做好、頸圈沒有上、態度惡劣..等等,其實不會 有太大麻煩。自從胡勝川老大引入EMT以來,台灣一直都沒發生甚麼大事件,所以EMT也 一直都還沒被放大鏡下檢視。 但這個優勢可能在十幾年內就會迅速改變,會有更多人了解EMT也是醫療服務的一環;也 可能近期內發生個EMT的八掌溪事件、衛爾康大火,足以立即衝擊整個EMT的角色。到時候, 在社會壓力下,EMT服務的品質會被要求提升,未來你可能稍稍跟病人家屬有個口角,投訴 甚至官司就跟著來了。 很多很多的醫生都有"前科";當有一天民眾開始要求EMT的水準,我想許多消防員也 會開始"前科累累",這絕對不是我們想要見到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8.219 ※ 編輯: miaooooooooo 來自: 218.35.18.219 (03/07 12:19)

03/07 12:22, , 1F
你講的太讚了,講出我講不出來的的東西
03/07 12:22, 1F

03/07 12:36, , 2F
等等miaooooo你怎麼也跑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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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2:39, , 3F
偶爾被閃一閃也蠻刺激的啊
03/07 12:39, 3F

03/07 13:00, , 4F
好文~真想多了解一些類似的研究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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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03, , 5F
其實封閉思想的不只是EMT 很多醫生也是
03/07 13:03, 5F

03/07 13:05, , 6F
最近遇到一個案例 CPR 還沒C回來之前 跟家屬說P't沒救
03/07 13:05, 6F

03/07 13:06, , 7F
發現有C回來之後 就用另一種講法 一直改來改去 = =!
03/07 13:06,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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