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聞] 特考高落榜 警專擬「先考再訓」
日期: 2008.10.20
新聞出處: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564910.shtml
特考高落榜 警專擬「先考再訓」
【聯合報╱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 2008.10.20 02:10 am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今年應屆畢業生有三百人未通過基層警察特考,
落榜人數創歷史新高。警政署為解決警力問題,正著手改革警專,
能在明年改採「考、訓、用」方式招募基層警力。
據了解,目前警政署擬定的改革方案,警察專科學校的校名暫時維
持不變,但不再辦理獨立招生,而是由考選部舉辦特考招生後,再
交由警專進行一年半的學員訓練,結訓後分發,也就是以「考、訓
、用」方式舉才。
上個月警專招收四百八十名學生,新政策一旦如期明年實施,這批
新生將成為「末代警專學生」,兩年後警專獨立招生的歷史就正式
結束。
警專原來採「招、訓、考、用」方式招募警力,也就是先獨立招生、
訓練,畢業通過特考後再任用;但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大學生蜂擁報
考基層警察特考搶當警察,搶走不少名額,造成許多警專畢業生無法
通過特考,當不成警察。
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九百卅五名參加四等基層警察特考的警專應屆
畢業生,有三百人名落孫山,創歷史新高;如果加上前兩年被一般大
學生擠落榜的「學長、學姐」,三年來已有超過七百名未通過特考的
警專畢業生,不知何去何從。
依據規定警專畢業生連續三年未通過基層警察特考,就得賠償國家四
十多萬元公費,男的還要回去當兵,警察夢碎。警政署意識到警專畢
業生的優勢不再,且年年增加當不成警察的警專畢業生,可能衍生出
新的社會問題,警專改革勢在必行。
結論:
以後很有可能廢警專獨立招生,先通過特考在受訓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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