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銀行消失中... 70萬金融人員怎麼辦?
https://tw.news.yahoo.com/%E9%8A%80%E8%A1%8C%E6%B6%88%E5%A4%B1%E4%B8%AD-70%E8%90%AC%E9%87%91%E8%9E%8D%E4%BA%BA%E5%93%A1%E6%80%8E%E9%BA%BC%E8%BE%A6-103002541--finance.html
3月中旬的一個假日午後,位於台北市南京東路上的某銀行分行員工正在拉下鐵門的營業大廳內,悄然無聲地收拾打包個人物品,他們正面臨被調職的命運,也有少數幾位選擇退休,一股低盪的氣氛,在這過往人潮洶湧的營業大廳內彌漫開來......。
過去1年來,光是合作金庫銀行和渣打銀行以分行營運成本過高為由,就向金管會申請裁撤據點,一口氣就有26家分行急速消失中。
以往衡量一家銀行的實力,多以分行數量作為指標,但現在,情勢已經改觀,在智慧手機普及化之後,指間金融行為快速發展的數位金融時代,分行的價值已大不如前。
Bank3.0來了!
金融科技創新 正在改變銀行面貌
今年1月13日,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宣布啟動「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3.0政策」;自此之後,曾銘宗儼如Bank 3.0傳教士,無論是在公開場合或在自己經營的臉書上,都大力鼓吹業者要發展數位金融業務,「金融科技的創新,正在改變金融業的風貌,尤其是台灣金融業各分行幾乎以櫃員為主,機器為輔,未來都該考慮轉型!」
曾銘宗政策發想的來源,正是一本名為《銀行轉型未來式:Bank 3.0》的書。作者Brett King在書中提到,在行動科技的普及發達下,金融服務全面開放,不再是銀行的專利,銀行應該更重視虛實整合和社群經營,加強與客戶的互動,未來才能存活。
金融數位化的浪潮,正以你我想像不到的速度逼近全台各個角落。7月16日上午9點,在台北集思台大會議中心舉辦的一場Bank3.0研討會中,著有《數位銀行》一書的金融趨勢專家Chris Skinner正在向台灣的銀行業者演講,他發出強烈警訊,「在英國已有人開玩笑地說,可以用狗去管一家數位銀行了!」
或許讓狗來管銀行有點危言聳聽,但這股數位化潮流早就入侵歐美國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成功案例,就是葡萄牙的ActivoBank。這家銀行隸屬葡萄牙千禧銀行集團,在葡萄牙有300多家分行,然而近年來戮力發展數位化,「他們分行員工只有3到4人,而櫃台幾乎不做帳戶型的現金交易,因此也不需要設置金庫和保全。」中信金控數位金融處處長周郭傑在參訪後頗有心得的說;「在人潮流動密集的賣場選點,並且大打行銷廣告,更能讓客戶留下深刻印象!」
然而,從ActivoBank的成功案例中,我們也看到了一絲隱憂,「如果一家分行只有2到3位行員的話,那其他的行員怎麼辦?」
來看看以下數據,英國匯豐銀行拚轉型,2年內將在全球大規模裁員2萬5000人,以及1成的勞動力。荷蘭最大的金融服務公司荷蘭國際集團ING,宣布未來3年要裁員1700人,而省下來的薪酬,將全力用來投入網銀事業;英國銀行業的分行家數每年正以2%的速度快速縮減;美國摩根大通銀行宣布,在2016年底前,將關閉300家分行,裁員5000人。
數位銀行的浪潮,同樣的襲向台灣,即使步伐稍慢,但卻已隱約聽到一波波潮水逼近的聲音。首先是智慧手機普及化後,網購消費加速發展。統計顯示,台灣消費者使用手機購物的比率,在一二年只有28%,到一四年已超過62%,比香港、新加坡、日本和韓國等地成長還快,這股威力已經對實體零售業造成巨大衝擊,燦坤、屈臣氏和統一、全家超商等,已經開始轉型做電子商務。
分行不再值錢!
合庫大幅縮減,其他銀行將跟進
影響所及,未來民眾運用網路銀行、手機就可滿足基本金融需求,銀行的實體通路價值隨之面臨威脅。目前,只剩3成的民眾會到銀行臨櫃,使用網銀、ATM等非實體交易筆數也逐年攀升,占整體業務的7到8成,「以前客戶大概只有在家裡或辦公室會用電腦,但現在完全不一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76.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nance/M.1438243158.A.328.html
→
07/30 16:00, , 1F
07/30 16:00, 1F
→
07/30 16:00, , 2F
07/30 16:00, 2F
→
07/30 16:09, , 3F
07/30 16:09, 3F
→
07/30 16:11, , 4F
07/30 16:11, 4F
→
07/30 16:38, , 5F
07/30 16:38, 5F
→
07/30 16:44, , 6F
07/30 16:44, 6F
→
07/30 16:57, , 7F
07/30 16:57, 7F
→
07/30 17:14, , 8F
07/30 17:14, 8F
→
07/30 17:15, , 9F
07/30 17:15, 9F
推
07/30 17:55, , 10F
07/30 17:55, 10F
→
07/30 17:59, , 11F
07/30 17:59, 11F
→
07/30 18:00, , 12F
07/30 18:00, 12F
推
07/30 18:38, , 13F
07/30 18:38, 13F
→
07/30 18:45, , 14F
07/30 18:45, 14F
推
07/30 18:51, , 15F
07/30 18:51, 15F
推
07/30 18:59, , 16F
07/30 18:59, 16F
推
07/30 18:59, , 17F
07/30 18:59, 17F
推
07/30 19:11, , 18F
07/30 19:11, 18F
→
07/30 19:11, , 19F
07/30 19:11, 19F
推
07/30 19:21, , 20F
07/30 19:21, 20F
→
07/30 19:22, , 21F
07/30 19:22, 21F
→
07/30 19:22, , 22F
07/30 19:22, 22F
→
07/30 19:25, , 23F
07/30 19:25, 23F
→
07/30 19:25, , 24F
07/30 19:25, 24F
推
07/30 19:33, , 25F
07/30 19:33, 25F
→
07/30 19:33, , 26F
07/30 19:33, 26F
推
07/30 20:03, , 27F
07/30 20:03, 27F
→
07/30 20:07, , 28F
07/30 20:07, 28F
→
07/30 20:07, , 29F
07/30 20:07, 29F
→
07/30 20:07, , 30F
07/30 20:07, 30F
→
07/30 20:07, , 31F
07/30 20:07, 31F
→
07/30 20:10, , 32F
07/30 20:10, 32F
→
07/30 20:10, , 33F
07/30 20:10, 33F
推
07/30 20:13, , 34F
07/30 20:13, 34F
→
07/30 20:13, , 35F
07/30 20:13, 35F
→
07/30 20:16, , 36F
07/30 20:16, 36F
→
07/30 20:25, , 37F
07/30 20:25, 37F
→
07/30 20:25, , 38F
07/30 20:25, 38F
→
07/30 20:29, , 39F
07/30 20:29, 39F
→
07/30 20:30, , 40F
07/30 20:30, 40F
→
07/30 20:31, , 41F
07/30 20:31, 41F
推
07/30 20:41, , 42F
07/30 20:41, 42F
→
07/30 20:41, , 43F
07/30 20:41, 43F
→
07/30 23:44, , 44F
07/30 23:44, 44F
推
07/30 23:56, , 45F
07/30 23:56, 45F
推
07/31 00:00, , 46F
07/31 00:00, 4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