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OBU? 離岸金融中心?

看板Finance作者 (盧其亞)時間12年前 (2013/03/31 02:26), 編輯推噓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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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gYO (RORO)》之銘言: : 請教 OBU與離岸金融中心 是一樣的嗎? : 我知道OBU是境外金融中心 而查離岸金融是 OFC : 因有看到有報導討論關於台灣成為下一個人民幣離岸中心所以想請問~謝謝 OFC是境外公司(Offshore Company),又叫紙上公司(Paper Company) OBU是境外金融中心(Offshore Banking Unit) 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四條第一款 收受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匯存款。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中華民國國民、國內法人機構無法在OBU開戶 因此有許多企業主、法人為了避稅需求委託顧問公司代為申請OFC 藉OFC雙重避稅效果(避中華民國政府、避註冊地政府)在本國銀行開立OBU帳戶 OBU有什麼好處:(註1) OBU不受外匯管理條例、利率管理條例、銀行法及中央銀行法等有關規定限制。 還可以享有以下優惠待遇: 1.OBU所得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印花稅。(即不需對中華民國繳稅。) 2.OBU存款利息免稅;美金定存、美金定期存款、外幣定期存款皆可免利息稅。 3.OBU存款和放款利率,由銀行與客戶自行約定,免依牌告。 4.OBU存款免提存款準備金。 5.OBU對第三人無提供資料之義務(詳見推文補充),除非是依法院裁判或法律規定。 但也有以下限制: 1.必須是以外國公司(臺灣以個人名義在境外成立的公司)或外國人(不得兼有中華民國國 籍)開的OBU帳戶,才享有存款利息免稅的好處。 2.交易貨幣必須是外幣,不可為台幣。 3.不得收受或提領現金。 過年前,央行正式開放人民幣清算業務,對人民幣管制(政治問題)可謂是一大解禁, 一來本國銀行紛紛祭出高利率存款優惠吸收存款,二來大陸跟台灣語言溝通不是問題 ,對雙方來說省了匯差省了稅賦,兩岸貿易頻繁,清算直接用OBU又不必被政府盯上( 以前聽老師講說去大陸賺錢卻沒本事匯出來 XDD),而且OBU除了不能換現金外,你想 得到銀行業務幾乎都能做了,包括未來引進人民幣計價基金,狠賺台灣人一筆(大誤) 所以該報導中的離岸中心,應屬OBU無誤(大量堆人民幣的場所),記者常抄來抄去誤 導讀者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以上,個人淺見 註1:OBU好處引文自鵬景集團 edited by findfo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00.92

03/31 07:58, , 1F
請問 對OBU所在地的政府 也不須繳稅嗎?
03/31 07:58, 1F
不好意思,文中忘了提到 ^^" 就如2樓所言,通常來說為了達到節稅目的而設立的境外公司,大多登記在薩摩亞 (Samoa)、英屬維京群島(BVI)、模里西斯(Mauritius)等免稅天堂地區的外國公司。 想當然爾怎麼會有這款好事,難道當地政府是慈善事業嗎,都不用靠稅收就能過活?! 其實仍有部分要課稅,只是占極低比例,通稱廣義免稅。而政府當地重要的收益來源, 就是開OFC的管理費,年繳制,只有你每年有固定繳,即使OBU拿來做不法交易(如洗錢) ,政府對資金流向是不予追究的。 可是好景不常,2009年4月2日G20會議中,達成全球經濟的多項共識,其中一項是加強「 避稅天堂」的管理,主軸為有無遵守國際稅務標準,並有無與協定國交換資料。這項協定 中,打著名為防止國際洗錢的名義,實為課徵海外所得的手段。美國國稅局因此協定可以 取得註冊於免稅天堂OFC的相關資料,課徵海外稅賦。(美國英雄式作風的一貫老套技倆) 在台灣,央行對於資金匯出入早已暗地建檔,而且還會與國稅局互相通報。對於大企業、 高所得者,因為OBU的關係讓政府少很多稅收,課得到稅的都是我們這些善良的老百姓(泣 ),顯然有失社會公平正義。因此產生了「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也是外界通稱的「最低 稅負制」,國稅局會針對資金匯出入的差額,找你去"泡咖啡",如果無法交待資金流向, 就針對這差額課以10~20%高稅率。這部分不能講太多,其實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顧問公司 還是有能力替大企業、大老闆解套!(我還想活命呀~) ^^" 以上補充 :)

03/31 08:25, , 2F
會開obu戶頭的幾乎都會設在免稅天堂
03/31 08:25, 2F

03/31 10:28, , 3F
通常都是什麼開曼群島、薩摩亞這種國家
03/31 10:28, 3F
※ 編輯: findfox 來自: 114.25.200.92 (03/31 11:16)

03/31 13:01, , 4F
長知識
03/31 13:01, 4F

03/31 14:39, , 5F
這篇應該m一下
03/31 14:39, 5F

03/31 15:20, , 6F
好文推!
03/31 15:20, 6F

03/31 16:57, , 7F
分次匯就行吧,不想被課的話
03/31 16:57, 7F

03/31 17:17, , 8F
推 讓在下受教了
03/31 17:17, 8F

03/31 17:42, , 9F
感謝f大! 很詳細^^
03/31 17:42, 9F

03/31 21:07, , 10F
大推
03/31 21:07, 10F

03/31 22:12, , 11F
大推
03/31 22:12, 11F

04/01 15:07, , 12F
好文推 長知識!
04/01 15:07, 12F

04/02 09:55, , 13F
04/02 09:55, 13F

04/02 22:45, , 14F
好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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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Lovnwk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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