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掛失止付票據兌現的問題

看板Finance作者 (DEXTER)時間12年前 (2012/03/22 21:3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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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址: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48 我想請問一個實務上的問題 假設今天我遺失一張支票 隨即去付款銀行辦理止付通知 然後到法院辦理公示催告 於規定時間內向付款銀行表示 我已提出公示催告了 銀行端的作業就確定把該金額凍結起來了嗎? 該金額"凍結"起來的時間有沒有一個期限? 申請公示催告後須在第三個月至第六個月之間向法院申請除權判決 判決確定後拿到 除權判決書+身份證件 就能到付款銀行領錢 那如果中間程序有中斷呢? 假設我程序尚未完全辦妥 就出國了 四年後才回來(也超過支票有效一年的時間) 現在我有沒有辦法拿回這筆錢(銀行那邊的錢應該還是凍結的吧..) 如果程序停留在 1.剛向銀行辦理掛失止付就出國: =>未在五日內告訴銀行你去申請公示催告了 所以止付無效 2.已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成功 但還沒登報就出國: =>銀行端的錢這四年都一直是凍結著? 3.公示催告完成 而且拿到除權判決書 才出國: =>除權判決書還有效嗎? 在(1)情況下 這張支票一直沒有人來嘎 超過一年了 無效 在(2)情況下: 我能不能再向法院拿到除權判決書? 在(3)的情況: 我還能不能去跟銀行拿這筆錢? 最後一個問題 銀行端這筆凍結的錢會保留多久 無論經過多少年 只要我有除權判決書+證件 都可以拿到錢囉? -- 感謝大家花時間看完我的問題 如果中間過程有認知上的錯誤 也請不吝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31.93

03/23 20:06, , 1F
我的直覺是3,時效15年(亂猜的)
03/23 20:06, 1F
文章代碼(AID): #1FQoiuWM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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