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通姦除罪化

看板Feminism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6年前 (2007/10/21 18:54), 編輯推噓-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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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cean26 ()》之銘言: : ※ 引述《koocoo (scout)》之銘言: : : 想請問各為支持通姦除罪化嗎 : : 為什麼 : : 我自己不是很瞭解為什麼要支持 : : 又為什麼不支持 : : 其中還牽涉什麼事情 : : 請各位指教 : 我贊成通姦除罪化 : 此直接回應Aimable友以小孩幸福為說帖的主張 : 首先是當有一方會通姦(或兩方都通姦)時 : 而此事也進入法院控訴的時候 : 這個婚姻本身相互信賴依存的基礎已經不在了 : 要求把父母和孩子都留在這個傾頹的家庭中,哪裡對孩子好? 自己要和別人通姦時, 需不需要讓配偶知道? 還是自己偷偷去通姦, 也沒關係? 通姦若除罪化, 那不就自己偷偷去通姦, 沒有關係? : 第二,通姦有罪的意思是,當通姦行為被起訴確定後 : 通姦的該方便要坐牢 : 父母一方去坐牢、有前科,哪裡對孩子好? 父母通姦, 對小孩又哪裡好? 家庭不和諧, 小孩如何成長快樂? 小孩不快樂, 人格發展會健康健全嗎? 小孩身心不健全, 甚至反社會人格, 或危害社會, 做父母的通姦行為, 怎麼會沒罪過??? : 我們並不能忍受單純以道德為由便將人入罪 : (否則可能會認為婚前性行為有罪、同性戀有罪等刑法) : 但是通姦罪在處罰什麼?處罰婚姻外的性行為 : 希望達成什麼?可能是希望家庭和諧 : 但是感情的事情是可以透過國家刑罰權的發動來解決的嗎? : 法律又憑什麼可以介入人民之間感情(和雙方自願性行為)的問題? 社會是大家的, 家庭是社會最小, 最基本的單位. 自己的家庭搞不定, 造成小孩心靈受傷, 或是製造身心問題的兒童, 來日危害社會的話, 為人父母者無罪過嗎? 再說, 夫妻感情不睦, 可以直接訴請離婚啊! 何必自己先偷跑/偷吃? 配偶還傻傻為家庭付出? 法律可沒規定不可離婚啊! --- 夫妻感情有問題, 請直接考慮離婚! 別自己偷偷去通姦, 感情偷跑, 偷吃在先!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8.79

10/21 19:31, , 1F
喔 那沒小孩而且兩個人都沒有在對家庭付出了 通姦就除罪囉
10/21 19:31, 1F

10/21 19:31, , 2F
因為你說的理由都消失了啊 XD
10/21 19:31, 2F

10/21 21:17, , 3F
照妳這樣…那妳應該推動 家庭不和諧 小孩不快樂 有罪 @_@?
10/21 21:17, 3F

10/24 04:26, , 4F
照你這樣說 有法律規範家庭就會和諧 小孩就會快樂?
10/24 04:2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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