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通姦除罪化
※ 引述《ocean26 ()》之銘言:
: ※ 引述《koocoo (scout)》之銘言:
: : 想請問各為支持通姦除罪化嗎
: : 為什麼
: : 我自己不是很瞭解為什麼要支持
: : 又為什麼不支持
: : 其中還牽涉什麼事情
: : 請各位指教
: 我贊成通姦除罪化
: 此直接回應Aimable友以小孩幸福為說帖的主張
: 首先是當有一方會通姦(或兩方都通姦)時
: 而此事也進入法院控訴的時候
: 這個婚姻本身相互信賴依存的基礎已經不在了
: 要求把父母和孩子都留在這個傾頹的家庭中,哪裡對孩子好?
自己要和別人通姦時, 需不需要讓配偶知道?
還是自己偷偷去通姦, 也沒關係?
通姦若除罪化, 那不就自己偷偷去通姦, 沒有關係?
: 第二,通姦有罪的意思是,當通姦行為被起訴確定後
: 通姦的該方便要坐牢
: 父母一方去坐牢、有前科,哪裡對孩子好?
父母通姦, 對小孩又哪裡好?
家庭不和諧, 小孩如何成長快樂?
小孩不快樂, 人格發展會健康健全嗎?
小孩身心不健全, 甚至反社會人格, 或危害社會,
做父母的通姦行為, 怎麼會沒罪過???
: 我們並不能忍受單純以道德為由便將人入罪
: (否則可能會認為婚前性行為有罪、同性戀有罪等刑法)
: 但是通姦罪在處罰什麼?處罰婚姻外的性行為
: 希望達成什麼?可能是希望家庭和諧
: 但是感情的事情是可以透過國家刑罰權的發動來解決的嗎?
: 法律又憑什麼可以介入人民之間感情(和雙方自願性行為)的問題?
社會是大家的, 家庭是社會最小, 最基本的單位.
自己的家庭搞不定, 造成小孩心靈受傷, 或是製造身心問題的兒童, 來日危害社會的話,
為人父母者無罪過嗎?
再說, 夫妻感情不睦, 可以直接訴請離婚啊!
何必自己先偷跑/偷吃? 配偶還傻傻為家庭付出?
法律可沒規定不可離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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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有問題, 請直接考慮離婚!
別自己偷偷去通姦, 感情偷跑, 偷吃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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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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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8.79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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