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越聰明 越進步的國家 越會懂得使用雙姓!!!

看板Feminism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7年前 (2007/07/08 15:4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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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rn (煙鎖重樓)》之銘言: : 是我的話: : 父:吳姓 : 子:吳姓 : 女:郝氏 : 母:郝氏 : 這樣就解決啦... 不管男人或女人 每個人的身上 都是"同時"有父母兩方的基因與血緣 而且是"平等"傳承自父母兩方 所以 單載某姓某家族 都是不自然 不合理的!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27.36

07/08 19:17, , 1F
那麼母姓只傳了一代就消失 這樣合理嗎? 平等嗎?
07/08 19:17, 1F
文章代碼(AID): #16a9OXA3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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