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家暴

看板Feminism作者 (心如止水)時間18年前 (2005/11/03 05: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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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ida (((())))》之銘言: : 抱歉請問一下 : 現在家暴最重大概是如何判法?? : 感覺好像都沒啥赫阻力 : 請問大家認為該如何規範和給予制裁比較好?? : 想聽聽大家意見 : 謝謝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立法意旨來看,莫過於民事保護令的作成 ,蓋家庭成員間經常是互相有同居、撫養、教養的義務存在,如夫 妻間的同居義務、子女對父母的撫養義務及父母對子女的教養義務 。民事保護令的作成使當事人雙方暫時分離,以達成保護受家暴者 的安全目的,進而排解糾紛。 至於如何予以制裁應就施暴者的行為來做法條上的適用,相關 法律是: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性侵害犯 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及民法、刑法等等。 若是夫妻間的家庭暴力,民法第1052條有得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的依據,例如第一項 第3款、第4款、第6款分別規定如下;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 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其實有所謂的法不入家門,一個家庭的構成往往相當緊密,法 律所能做的就是讓受侵害者有個脫離苦海的管道,或是多少借助社 會力量遏止這類事情的發生。其實家暴本有其特殊性,因為施暴者 和受暴者有很親密的關係,經常是互助共生的狀態。若父母親一方 施暴被抓去關,家庭經濟很可能會出問題,小孩子也頓失依靠,這 是無論誰也不樂見的,綜合上述故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誕生,在很 謹慎的態度下考量家庭的利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6.27 ※ 編輯: WRS 來自: 61.228.126.27 (11/03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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