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家暴
※ 引述《soida (((())))》之銘言:
: 抱歉請問一下
: 現在家暴最重大概是如何判法??
: 感覺好像都沒啥赫阻力
: 請問大家認為該如何規範和給予制裁比較好??
: 想聽聽大家意見
: 謝謝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立法意旨來看,莫過於民事保護令的作成
,蓋家庭成員間經常是互相有同居、撫養、教養的義務存在,如夫
妻間的同居義務、子女對父母的撫養義務及父母對子女的教養義務
。民事保護令的作成使當事人雙方暫時分離,以達成保護受家暴者
的安全目的,進而排解糾紛。
至於如何予以制裁應就施暴者的行為來做法條上的適用,相關
法律是: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性侵害犯
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及民法、刑法等等。
若是夫妻間的家庭暴力,民法第1052條有得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的依據,例如第一項 第3款、第4款、第6款分別規定如下;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
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其實有所謂的法不入家門,一個家庭的構成往往相當緊密,法
律所能做的就是讓受侵害者有個脫離苦海的管道,或是多少借助社
會力量遏止這類事情的發生。其實家暴本有其特殊性,因為施暴者
和受暴者有很親密的關係,經常是互助共生的狀態。若父母親一方
施暴被抓去關,家庭經濟很可能會出問題,小孩子也頓失依靠,這
是無論誰也不樂見的,綜合上述故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誕生,在很
謹慎的態度下考量家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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