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女人間的戰爭 檯面化?

看板Feminism作者 (骨皮肉)時間20年前 (2003/12/14 23: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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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4 中國時報 女人間的戰爭 檯面化◎官曉薇 司法院大法官在十二月十二日做成第五六九號解釋,宣告幾則對 於通姦罪相姦人不得自訴的判例和解釋,因違反憲法對訴訟權的保障 ,從此不再援用。這項解釋影響所及,將來配偶除了對婚外情的配偶 和第三者可以提出告訴之外,配偶還可以對於第三者提起自訴。 本號解釋與釋字五五四號,為台灣通姦罪的法律實踐,創造了一 套世界上獨一無二強力保障婚姻制度的法律體系:一方面就實體法上 ,通姦罪在一年前經過釋字五五四號的確認,世界頭一遭的以憲法解 釋確認了通姦罪的合憲地位,而如今,新官一把火的大法官又為通姦 罪重新建立了一套獨特了訴訟程序。 刑事訴訟法二三九條規定,在配偶對通姦人及相姦人提出告訴後 ,事後對通姦人的告訴撤回不及於相姦人。對此婦女團體曾提出批評 ,指出由於發生婚外情的大多數是丈夫,因此這項條文實施的結果, 使得多數受通姦罪判刑的是女人,也就是所謂破壞家庭的「狐狸精」 。表面上看來通姦罪保護了家庭中辛苦維持婚姻家庭之女性,但其實 也欺負了另一個女人,而男人在這場女人對女人的戰爭裡,往往全身 而退。 在之前的釋字五五四號裡,大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關於告訴的規 定,尚在立法裁量的範圍,並未違憲,令主張通姦罪應除罪化的學者 專家和婦女團體大失所望。而十二日作成的第五六九號解釋,更近一 步的讓女人對女人的戰爭檯面化。原本因為刑事訴訟法上對於配偶一 概不得自訴,依據判例和解釋上所說的自訴不可分原則,使得配偶對 於「狐狸精」,儘管恨得牙癢癢的,除了提出告訴之外,也只能由檢 察官進行公訴。但是在昨天的解釋作成後,配偶對於所謂破壞家庭的 第三者,將可以進行自訴,因為婚外情所形成的「對簿公堂」,將血 淋淋的發生在刑事訴訟中,而由於對於配偶的禁止自訴被大法官確認 合憲,因此,男人再一次的全身而退。 大法官宣告相關判例及解釋違憲的原因,是因為通姦行為悖離婚 姻忠誠,破壞家庭合諧,侵害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的自由權利,而 對於第三者自訴的限制,不像對配偶之限制是為維持家庭和諧所必要 ,是對人民訴訟權的不當限制,因而違憲。 但是,通姦行為究竟侵害了什麼樣的憲法權利呢?如同林子儀大 法官及林永謀大法官部分不同意見書所指出的,大法官對此語焉不詳 ,如果大法官所指的是過去聲名狼藉的「夫權」,也就是要求妻子履 行排他性性忠誠義務的權利,那我們對於新任大法官只能表達深深的 遺憾了。 曾經為性別平等貢獻良多大法官會議,難道要復辟將女性視為權 利客體的「夫權」嗎?筆者認為大法官有必要作成補充解釋,就此一 問題說清楚講明白! (作者為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13.32
文章代碼(AID): #_t8EHYO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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