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媽媽不願意讓失智的丫嬤一同來家裡住

看板FamilyCircle作者 (克司)時間15年前 (2009/07/25 22:45), 編輯推噓1(109)
留言10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9 (看更多)
: 推 shady71:不要用這種背景來當作不想跟公婆住在一起的藉口 07/25 : → shady71:funny..一堆人沉浸結婚的喜悅當中..卻不知道結婚後賦予的 07/25 : → shady71:責任與義務..現在小朋友只喜歡結婚..卻不知結婚事關重大 07/25 : 推 shady71:覺得很有趣..大家和未來公婆時都客客氣氣討歡喜..取進門 07/25 : → shady71:之後..開始嫌有的沒的..真的很會做作 07/25 實際上的情況是 在當女朋友的時候客客氣氣,甚至說小兩口高興就好 等真的結婚之後開始東嫌西嫌,凡事都要插手的公婆 比這個推文講的情況多。很。多。 什麼是重男輕女思想的重症病患 就是活著有錢分,只有兒子孫子;病了要照顧,就是媳婦女兒 人在照顧分錢都是血親最好 等人病了死了卻都是姻親的責任 在這樣的背景下,希望可以跟父母雙亡的人結婚不是相當的正常嗎? 婚後的責任是什麼?義務是什麼? 「不住在一起」,並不代表「不照顧原生家庭的父母」 不要把跟公婆住在一起,這件事情用「孝順」「責任」「義務」這種詞語去壓 結婚後最大的義務跟責任,就是兩個人要扶持自己的家庭 當「原生家庭」跟「自己的家庭」有所衝突的時候要兩個協調去面對 而不是把其中一個人的原生家庭當成『全部』 要這樣的話,才真的沒有結婚的必要。 幸福的家庭只有一種樣貌,但是不幸福的家庭生活有百百種的相處模式 不能理解這句話,也不要一竿子的以自己的立場去打翻別人的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30.60

08/05 13:47, , 1F
大推這篇.不推對不起自己..血親只會推卸責任.照顧都是
08/05 13:47, 1F

08/05 13:47, , 2F
媳婦的責任了..真的沒天理.分遺產 媳婦是沒有分的
08/05 13:47, 2F

08/05 13:48, , 3F
憑什麼照顧...照顧就得算清楚.看護一個月看要兩三萬
08/05 13:48, 3F

08/05 13:49, , 4F
現在連作家事.都有家務有給制了.女生現在會賺錢的多的
08/05 13:49, 4F

08/05 13:49, , 5F
是.好好的一個人過活.也不用被這些傳統男生虐待
08/05 13:49, 5F

08/05 13:51, , 6F
現在男生都流行半現代半傳統.半現代:女生也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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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3:51, , 7F
雙薪家庭幫忙分擔錢...半傳統:講到作家事照顧小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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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3:51, , 8F
都是女方責任.還有婆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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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3:52, , 9F
要現代就現代.要傳統要完全傳統.不要只光挑對自己有利
08/05 13:52, 9F

08/05 13:52, , 10F
論義務責任就逃避..論享受權利都衝第一
08/05 13:52,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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