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爸又動手打我媽,我該怎麼辦?

看板FamilyCircle作者 (我是大乖,妳是小乖)時間16年前 (2008/01/02 17: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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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 規定之犯罪。 三、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 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四、跟蹤: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視、跟 追之行為。 五、加害人處遇計畫:指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 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 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 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 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 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前二項之聲請,免徵裁判費。 保護令之聲請,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 地之法院管轄。 保護令之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但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檢 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 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並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 前項聲請得不記載聲請人或被害人之住居所,僅記載其送達處所。 法院為定管轄權,得調查被害人之住居所。經聲請人或被害人要求保密被 害人之住居所,法院應以秘密方式訊問,將該筆錄及相關資料密封,並禁 止閱覽。 完整法條請參考: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 ※ 引述《greenworld16 (當風輕輕地被吹起)》之銘言: : 剛剛我媽又哭哭啼啼打電話來跟我說我爸又動手打她,這已經是兩年之內第三次了, : 還記得我爸以前曾經說過男人打女人是件很丟臉的事情,但是他現在的說詞卻變成「 : 女人錯了就該打。」先不管他這句話對不對(雖然一看就知道是錯誤觀念),我覺得 : 我媽一點錯都沒有。我爸愛跑KTV,找酒家女坐陪,交一堆爛朋友,吸毒、走私、 : 黑道不勝枚舉,而我媽十幾年來總是不斷地等他回頭,勸他改過,這樣有錯嗎?而我 : 爸總是覺得我媽管太多。(我爸是個很大男人主義的人) : 這一次會動手的原因是因為我爸這個星期又跑了三次KTV,我媽有唸了一下,昨晚 : 我媽睡前習慣性地把房門上鎖(以前都是我爸回來之後敲門,我媽在起床開門),但 : 是這次我爸卻是直接把房門踹開,接著就對熟睡中的我媽一個耳光,接著拳打腳踢。 : 我現在真的好慌!因為我人在中國廣東實習,而我爸媽人在福建省工作,電話裡面聽 : 著我媽哭泣的聲音,我的心都快碎了。我媽今天已經先去看過醫生,眼球出血,臉部 : 許多瘀清,明天會回台灣驗傷,只是這起家暴是發生在中國,台灣的法律有管轄權嗎 : ?我接下來該怎麼做?我上網查詢家暴防治法,但是台灣網頁都被中國政府封鎖,我 : 一點概念也沒有。 : 我希望大家能多給我一點意見與後續的處理方法,而不要只是怒罵跟批評。 : 如果可以的話,我也非常需要家暴防治法的概要,因為我這邊找不到這些資訊!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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