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推文違規徵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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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12→)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adoka (小那ナドカ)時間14年前 (2010/06/04 03: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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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說的是這個. ┌─────────────────────────────────────┐│ 文章代碼(AID): #1BSMjoYL (FacebookBM) [ptt.cc] Re: [問題] 處罰標準不一?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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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eedyc (猴子)時間14年前 (2010/06/04 14: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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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易行為的認定,. 通常是字面上有明確指示,或是語意脈絡有強烈暗示意味,. 在此恕不舉例說明,以免板友以為沒舉例到的就可以不算。. 板規不明白寫出哪些字眼可以直接判斷也是基於此,. 板規應是有彈性,才不會過於死板造成規範漏洞。. 板務板是有板規的,濫用板務板檢舉並非無法可管。. 之前的板規只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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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erlockt (蝦排)時間14年前 (2010/06/04 16: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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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事件並不是「有人濫用檢舉而無法可管」,. 而是「檢舉人所依據的法本身需要修正」的問題。. 私認為,就「語意脈絡有強烈暗示意味」來檢舉是值得商榷的。. 強烈暗示意味本身是一個自由心證的標準,. 不然也不會有人覺得檢舉人管很大、預測違規等等。. 板務不寫出規定字眼,還是會有人鑽漏洞,. 而且更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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