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最近的判例與板務

看板FacebookBM作者 (小踹)時間13年前 (2010/10/06 12:25),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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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niusKiKi (GeniusKiKi)》之銘言: : ※ 引述《mzsu (◇ 萌*╯)》之銘言: : : 我想來發表一下我的意見:) : : 其實只是針對大家提出的疑義來做個總結而已。 : : 歡迎大家討論囉~ : : 希望板主針對以下疑義做出解釋與說明, : : 對於板規說明更加詳細些,亦或對於板規有所增修。 : : 針對近日對於板務的風波,簡略有以下三項: : : 金市長判決、互動分身帳號之判決、板主判決處理。 : : 一、金市長判決方面 : : 1. 關於此判決板主以特殊個案為由判決。但特殊個案之標準為何? : 1.關於此點實在難以明確規範並用文字載明,還請見諒 : 過去我們並沒有針對已絕版限量之 TWS 交易規範 : 因其雖然取得不易,然而卻還是可能大量存在的物品 : 故無法全然判定其乃非正常取得之遊戲物品(雖然大家都心知肚明) 請問那個沒被判定的心知肚明? 和這個的心知肚明哪裡不一樣? 為什麼那個不用判這個要判? 你沒個基準 什麼都沒定 然後今天隨版主心情說了就算嗎? 那請問 版規何用? : 往後大概也不會針對此一部分做更進一步的規範 : 但若寵社有更新或有進一步的判定方法 : 亦有可能修改此一部分之規定 還沒修改 要為了這件事修改 那就更證明了 你們跟本無可規範 拿無可依據的理由去做一個判決 要推習慣嗎? 習慣就是之前的都沒有事 就針對此個案 那你要版眾如何信服? 你們是版主耶 不用照著版規走? 不用照著當初定的走 修了在用修了的規定判決嗎? 依當時事件發生的法規判這不是常識嗎? 反而公開言之要為此修版規? 卻拿未修的版規來判? 這個也太歡樂了吧? 一整個荒謬到難以想像的地步!!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6.224

10/06 12:46, , 1F
結論:板規只是參考用,一切板主說了算! ( ′-`)y-~
10/06 12:46, 1F

10/06 12:48, , 2F
( ′-`)y-~
10/06 12:48, 2F

10/06 13:05, , 3F
FB版個版化 ( ′-`)y-~
10/06 13:0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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