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兩種途徑成立粉絲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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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高中代課老師,因為有學生想要我的FB,我有詢問過其他相關老師的意見,
有的是覺得沒差,有的是覺得能躲就躲。我自己當正式老師的朋友建議可以成立粉絲團
。我自己也是傾向於成立粉絲團,因為我手上有8個班200多位學生,如果學生太過賞臉
都加我FB,一下就多了兩百多位朋友,很麻煩。另外也怕自己與學生的私生活牽連過近。
成立粉絲團可以用自己原本的帳號以及新成立的帳號兩種方式,我自己目前是希望,
把這個粉絲團當成教學平台,因為我是公民科、法律、政治、經濟、國際各類事件新聞
都希望透過這種方式補充給學生。將來離開這學校,想把這頁面交給另一位目前在校的
公民代課老師(他之後想考這學校的正式教師)
請問這種情況,我比較適合用哪一種方式成立呢?如果是我自己帳號成立,學生加入
後會看到我這管理員對吧!(另外我也不希望我其他FB朋友透過我帳號看見這粉絲團)
所以最後想請問一下,哪一種成立方式比較適合我這種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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