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一直在思考這麼做合不合適....

看板FaLunDaFa作者 (真善忍)時間12年前 (2012/03/27 23:3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之前在自己的FaceBook上轉貼了一篇明慧網的文章: ---------------------------------------------------------------------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829p.html 損失了甚麼? 【明慧網2005年4月3日】多年前有個俄國的無神論的學者。一天,他在某大會場向人們講上帝絕對不可能存在。當聽眾感覺他言之有理時,他便高聲向上帝挑戰說:“上帝,假如你果真有靈,請你下來,在這廣大的群眾面前把我殺死,我們便相信你是存在的了!”他故意靜靜地等候了幾分鐘,當然上帝沒有下來殺死他。他便左顧右盼地向聽眾說:“你們都看見了,上帝根本不存在!” 怎知有一位婦人,頭上裹著一條盤巾,站起來對他說:“先生,你的理論很高明,你是個飽學之士。我只是一個農村婦人,不能向你反駁,只想請你回答我心中的一個問題:我信奉耶穌多年以來,心中有了主的救恩,十分快樂;我更愛讀《聖經》,越讀越有味,我心中充滿耶穌給我的安慰;因為信奉耶穌,人生有了最大的快樂。請問:假如我死時發現上帝根本不存在,耶穌不是上帝的兒子,聖經全不可靠,我這一輩子信奉耶穌,損失了甚麼?” 無神論學者想了好一會兒,全場寂靜無聲,聽眾也很同意農村婦人的推理,連學者也驚嘆好單純的邏輯,他低聲回答:“女士,我想你一點兒損失也沒有。” 農村婦人又向學者說道:“謝謝你這樣好的回答。我心中還有一個問題:當你死的時候,假如你發現果真有上帝,聖經是千真萬確,耶穌果然是神的兒子,也有天堂和地獄的存在,我想請問,你損失了甚麼?”學者想了許久,竟無言以對。 [評論]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裏,信神和不信神完全是個人的自由,爭論也只是局限在世界觀的範疇。然而在今天的中國,“無神論”很不幸的被某黨獨裁政權利用了,把本屬於世界觀的分歧,演變成了殘酷的信仰滅絕。該黨傾舉國之力對信神者進行迫害,令全球側目。 換個角度思考,中國某黨用來進行思想控制的無神論究竟給中國人民帶來了甚麼呢?帶來科技的進步了嗎?沒有,科學無禁區,可在中共的科學裏就有禁區,超出它政治上(而非客觀真理上)認可的範圍就不能涉及,這不是在阻礙科學的自由發展嗎?在“有神論”普及的西方,科技遠遠領先於中國。 無神論帶來道德的昇華了嗎?沒有。恰恰相反,沒有了對神的信仰,中國社會的道德水準下滑到了可怕的地步。近年來接連出現的毒米毒油毒茶毒奶粉,早已超過“再缺德也不能下毒”這個傳統的道德禁忌了。無神論人民帶來生活的安康了嗎?沒有。沒有誠信的社會,沒有精神的寄託,沒有超越世俗的信仰的力量,人生不會有持久的充實與幸福。 馬克思主義者有兩大預言,一是資本主義的滅亡,二是有神論宗教的消失。可是,資本主義沒有滅亡,相反馬克思的共產主義在全世界卻走向了末日;同樣,宗教不但沒有消失,而且在包括科學最發達的國家卻擁有廣泛的信眾。這些,難道不值得“無神論”者們去科學地思考嗎?◇(選自《明慧週報》) --------------------------------------------------------------------- 今天有人回應了負面訊息 讓我反思這麼做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因為我一時不知該如何進一步蔣清真相.. 本來想不去理他 但又覺得我應該讓他們明白真相 改變不好的觀念.. 但又想到如果我繼續回應 他們又會有更多負面言語.. 而且不只一個人回應..大家也知道FB..什麼東西放到上面很快就傳的很遠.. 所以我想過是不是把文章移除了 但是又覺得這是一個機會.. ..自己智慧不足 竟不能把這事做好.... 想知道大家的意見是什麼.... 下面是回應紀錄..人名隱去.. **: 我必須很不客氣的說,這篇的問題很多。 雖然我很同情法輪功的處境,但我實在是看不下去。 20 分鐘前 · **: 如果你信奉了一輩子的耶穌 死後發現根本沒有上帝 有的是菩薩...我想你好像損失了些什麼 14 分鐘前 **: **有寫過這種說法的回應 14 分鐘前 **: 損失了婚前性行為 11 分鐘前 **: 想想看,連喜憨兒我們都捐錢給他了,法輪功這種程度的腦殘算不了什麼。 10 分鐘前 **: 你們都好聰明喔,我都來不及貼上去。 10 分鐘前 **: 不知道*要不要評一下神創論或幹細胞的問題。 8 分鐘前 (如果以上訊息不適合出現 請告知刪除) -- 因本人視力不便,發文回文若有錯別字, 請不吝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51 ※ 編輯: dafa513 來自: 140.128.194.51 (03/28 07:50)
文章代碼(AID): #1FSTsa97 (FaLunDaFa)
文章代碼(AID): #1FSTsa97 (FaLunDa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