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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娘家] 好奇怪喔~為何不直接告通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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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的觀點來回答 不代表編劇立場. 我想他應該也沒有想到這個多. 舊民事跟刑事案件來比較的話. 有一個很明顯的區別 是舉證程度的不同. 蓋括來講. 刑事案件 因為涉及到人權的侵犯(要拚一個人有罪,表示他得受到國家刑罰制裁). 除非有足夠的證據 否則沒有人可以任意剝奪另一個人身為人的權利. 在證據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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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確實規定超過半年無法提出告訴阿. 簡單來講. 通姦罪是告訴乃論案件. 刑法339II還規定 如果配偶縱容(就是放任)或是宥恕(事後寬恕) 就不可提告.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一項 即明文規定. 所有告訴乃論之罪 應於告訴人知道犯人之時起 六個月之內提告. 這算是一個訴訟攻防上的舉證問題. 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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