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足球學運社會團體申請人名單 (重要!!!)

看板FOOTBALL-RVL作者 (好姐夫...)時間21年前 (2005/02/09 17: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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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hajlovic (好姐夫...)》之銘言: : ※ 引述《hand002 (二手)》之銘言: : : 我想建議一下 : : 分區 找代理人 大家統一收集 : : 收好在寄 或者是 怎樣 : : 有些應該是北部學校 開學後在收集可能比較有安全感 : 不好意思... : 我是認為還要分區交給各區負責人, : 然後再把資料寄給我實在太麻煩了! : 為什麼要經過兩次手續勒? : 這樣我還要向各區負責人催收反而增加手續上麻煩, : 倒不如大家直接把您的資料寄給我不是比較快? : 所以關於「發起人」相關資料要繳交給我的部分: : 1. 身份證影印本 x 2 : 2. 發起人本人之簽名(或蓋章) : 簽名請勿自行簽在白紙或其他紙類上面, : 我這裡有內政部社團法人申請成立「發起人名冊」的『法定格式』, : 法定格式中有簽名欄...所以請大家務必簽名在簽名欄內... : 但由於本人目前身處南部很難搞到電腦使用(現在是運氣), : 所以請大家先將您的電子郵件信箱網址告知我 Mihajlovic, : 請直接寫信到我的 Ptt 信箱中告知。 : 待我於 14 日回到台北家中後馬上會把『法定格式』寄給你們。 : : 待各位發起人拿到『簽名欄的法定格式』完成簽名後, : 請將「簽名」連同「身份證影印本」放入郵局信封中, : 然後寄交到以下地址: : : 台北市文山區萬利街 38 號 3 樓 : 林宇軒先生 收 : : 感謝大家的配合! : : 以上為北區 : : 以上為中區 : : 以上為南區 : : 看是一個人寄過去 還是到北部區 最後關於以下這點做補充說明: 就是有發起人之一的版友提起下列問題... 『但在正式寄發資料前 可否有請各位費心 詳細說明 我們註冊登記後我們應有的權利及義務為何? 畢竟我有意願幫忙 但也有責任釐清我登記後應有的權力作為 謝謝你們的費心!! 』 大家請放心,我會在過年完寄交給大家的資料中, 有「相關的國家法令規範」保障發起人權利義務, 我會向大家說明這些法條保障您的含意為何? 未來作為發起人之一的你們, 能比其他足球學運的會員享有什麼其他比較好的權利。 感謝這位熱心朋友的問題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 i h a j l o v i c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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