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新聞] 郭冠櫻:我不是泛藍欽

看板FLAT_CLUB作者 (德州巴黎)時間15年前 (2009/03/14 03:19),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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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skinskin009 (ski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郭冠櫻:我不是泛藍欽 時間: Sat Mar 14 02:04:11 2009 ※ 引述《pfat123 (pfat)》之銘言: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13/8/1g11y.html : 新聞首頁 >影劇 >電視廣播 >TVBS : 〈獨家〉TVBS專訪 郭冠英:我不是范蘭欽! : 更新日期:2009/03/13 23:28 郭岱軒 : TVBS獨家越洋專訪,被指撰寫仇台文章筆名范蘭欽的駐多倫多新聞組長郭冠英 : ,他對著記者否認,說他根本不是范蘭欽,也不認識這個人。 : 他沒有寫過台灣是「歹丸」、「鬼島」的言論,被扯到這個事件中,他很詫異。 : 新聞局方面也已經跟他聯繫,希望他回台說明,他也說會用最快的回到台灣。 : 駐多倫多新聞組組長郭冠英: : 「搞不清楚為什麼這樣子,我一篇圓環的文章, : 在一個范蘭欽的部落格裡面出現,他們就說范蘭欽就是我 郭冠英急著撇清,卻把事情的先後次序都弄錯,露出馬腳。 八卦是,明明是范蘭欽那篇"繞不出來的圓環"比郭冠英那篇同名文章更早出現, 范蘭欽那篇文章日期是2006年7月25日,郭冠英那篇日期是2006年8月2日。 郭冠英如果不是范蘭欽,那就是他搬字過紙全盤抄襲范蘭欽的那篇"繞不出來的圓環", 而不是如他所說的"我一篇圓環的文章,在一個范蘭欽的部落格裡面出現"。 事到如今,那個大眾時代網頁的范蘭欽專欄已整個刪除,范的資料和所有文章都河蟹了。 雖然遍地河蟹,但他的妙文,還是輾轉能在網上找到當初日期的記錄: GOOGLE繞不出來的圓環,顯示結果是范和郭兩人都有同名文章,日期是范比郭早。 怕網頁記錄很快又被和諧,先來個截圖為証: http://i261.photobucket.com/albums/ii55/skinskin009/FAN.jpg
先看范蘭欽的記錄: 第一筆資料就是范蘭欽"繞不出來的圓環"在大眾時代的原文,雖然點進去已河蟹, 但GOOGLE記錄庫存的原網址: mass-age.com/wpmu/blog/2006/07/25/繞不出來的圓環/ 已顯示出日期是2006年7月25日。 第六筆資料顯示是引用范蘭欽2006年7月25日的"繞不出來的圓環": 繞不出來的圓環 分類: 文史雜談, 每日評論 | 作者: 范蘭欽 | 4 Comments 日期: 7月 25th, 2006 | 語言: 簡繁 / 中英 http://city.udn.com/58833/3327593 再看郭冠英的記錄: 第二、三、四筆資料都顯示是引用郭冠英2006年8月2日的"繞不出來的圓環" 暫時這3個網頁還未被河蟹 繞不出來的圓環 人間副刊 郭冠英  (20060802) http://blog.sina.com.tw/juliakit/article.php?pbgid=9390&entryid=82409 繞不出來的圓環 郭冠英  (20060802) http://www.wretch.cc/blog/juyacw/5471588 2006.08.02  中國時報 ■回應與挑戰---繞不出來的圓環 郭冠英 http://www.wretch.cc/blog/htycy/4398238 : 我那個圓環的文章裡面,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 范蘭欽不是我嘛,我不能說委屈,我就是說,我覺得很詫異, : 怎麼會這個事情,扯到我頭上,扯那麼大,新聞局那邊,現在叫我回去呀。」 : 記者:「什麼時候回來?」 : 郭冠英:「回去解釋,面對解釋呀。」 : 記者:「有說什麼時候回來台灣?」 : 郭冠英:「用最快的時間嘛,大概2、3天,1、2天內就回去吧。」 : 郭冠英強調,他從頭到尾,只寫過一篇名為《繞不出的圓環》的文章, : 裡頭高級外省人的稱呼有自嘲意味,並非外界解讀的意思,會和范蘭欽牽扯在一起, : 只是因為這篇文章恰巧出現在范蘭欽的部落格。 : -------------------------------------------------- : 一開始不是說共同筆名 : 現在變成不認識了 ~~~~ 那犯藍欽還真夠意思 : 還知道東窗事發後要刪文 -- 我們有我們的好惡。如果經濟貧困了,我們的好惡是否就要放棄?是否就不能講? 還有尊嚴問題,如人的經濟不能滿足,尊嚴是否可以不顧呢? 諸如此類的問題,作為一個人,真值得想一想。 殷海光 人生的意義(節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53.50.30

03/14 02:05,
真的是繞不出來了...
03/14 02:05

03/14 02:05,
你不是范藍 顏色不正確 撤職查辦
03/14 02:05

03/14 02:05,
記者快來抄喔
03/14 02:05

03/14 02:05,
他是深藍...深藍電腦:冏...
03/14 02:05

03/14 02:06,
護駕~~~
03/14 02:06

03/14 02:06,
XD 真認真 ; 不過看得很累,圖又小,無法跟著證明一次..
03/14 02:06

03/14 02:06,
人家就是沒鳥嘛 超高級的
03/14 02:06

03/14 02:06,
這傢伙真是級品XD
03/14 02:06

03/14 02:06,
請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吧. R.I.P.
03/14 02:06

03/14 02:06,
想保留證據,建議抓大圖,自存硬碟..
03/14 02:06

03/14 02:07,
河蟹太多 處理上要一點時間嘛 科科~~
03/14 02:07

03/14 02:07,
http://0rz.tw/WkclG 這個才是鐵證 要照相的快
03/14 02:07

03/14 02:07,
應該還有庫存吧? 趕快備份 XD
03/14 02:07

03/14 02:08,
我在想 D黨那些人可能早就找好證據 等他回來入甕
03/14 02:08

03/14 02:08,
blog格主可以改文所以沒證據力 但google的cache就有了
03/14 02:08

03/14 02:08,
驅長:不問對錯,只問顏色,郭冠英有哪裡有問題麼?
03/14 02:08

03/14 02:08,
畢竟人要是到了台灣 肯定插翅也難飛....
03/14 02:08

03/14 02:09,
我等著看郭道歉 這種人真不配當官
03/14 02:09

03/14 02:10,
鐵證如山
03/14 02:10

03/14 02:10,
終於有八卦了
03/14 02:10

03/14 02:10,
..這也可以說是范抄郭的文章..好像政據還沒綁死..
03/14 02:10

03/14 02:10,
我等著看郭冠英升官,顏色正確豈有不升官的道理?XDDDD
03/14 02:10

03/14 02:11,
鬼島的記者還不快來抄
03/14 02:11

03/14 02:11,
保留證據 不推不行XD
03/14 02:11

03/14 02:11,
每篇文章都有喔,要備份請早:http://0rz.tw/D1WY5
03/14 02:11

03/14 02:12,
一定要叫蘇俊賓查清楚
03/14 02:12

03/14 02:12,
記得點「庫存頁檔」
03/14 02:12

03/14 02:12,
不可能是范抄郭 因為范署名的文出現早於郭
03/14 02:12

03/14 02:12,
怎麼凹范抄郭?? = = 就說了范出現的日期更早
03/14 02:12

03/14 02:12,
小郭如果說他其實是抄犯蘭欽不就沒事了!!抄襲沒什麼
03/14 02:12

03/14 02:12,
政黑22407講得很清楚了 難得的好文章
03/14 02:12

03/14 02:13,
s文是?
03/14 02:13

03/14 02:13,
而郭已承認那篇文是他寫的 所以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范=郭
03/14 02:13

03/14 02:13,
承認超期就沒事了啊~~抄文章頂多罰罰錢
03/14 02:13

03/14 02:13,
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M
03/14 02:13

03/14 02:14,
也要媒體優勢肯幫忙…沒播出或報導立場一變﹐還不是沒事…
03/14 02:14

03/14 02:14,
其實他先前的共同筆名解釋還不錯用的說,但他整個推翻
03/14 02:14

03/14 02:14,
22407那樣叫好文喔?那范的文章叫優文囉?
03/14 02:14

03/14 02:14,
為什麼這篇是s不是m? 證據要m啊...沒證據的嘴砲才該s
03/14 02:14

03/14 02:14,
把這篇投到TVBS等各大媒體 戳破高級外省人的謊言
03/14 02:14

03/14 02:14,
=============我要吃10碗牛肉麵===================
03/14 02:14

03/14 02:15,
等一下,為什麼是 s?
03/14 02:15

03/14 02:15,
如果s證據文卻m嘴砲文 那以後還是會亂戰不斷
03/14 02:15

03/14 02:15,
====================S就是吃宵夜啦!================
03/14 02:15

03/14 02:15,
因為要刪了 河蟹
03/14 02:15

03/14 02:16,
糞坑版的文章完全提不出證據 這篇有證據所以有可信度
03/14 02:16

03/14 02:16,
只有絕對的事實證據才能止戰
03/14 02:16

03/14 02:17,
我要 s,也要 m ;快~ 給我 SM~ XD
03/14 02:17

03/14 02:18,
S什麼 要河蟹了嘛 文字獄歐~~~~
03/14 02:18

03/14 02:19,
zenith你投錯媒體了...
03/14 02:19

03/14 02:19,
====================繼光香香雞====================
03/14 02:19

03/14 02:19,
明明就有八卦 幹麻要鎖定 心虛嗎
03/14 02:19

03/14 02:21,
耶!! 原PO有優文一篇!!!
03/14 02:21

03/14 02:21,
用心!!
03/14 02:21

03/14 02:22,
推~
03/14 02:22

03/14 02:23,
推原PO 用心 專業
03/14 02:23

03/14 02:24,
m了
03/14 02:24

03/14 02:25,
有八卦,推原PO認真挖八卦~XD
03/14 02:25

03/14 02:26,
這能証明啥? 不能是他的下人不小心抄襲到網路文章?
03/14 02:26

03/14 02:26,
這個人蠻適合去當政黑版版主
03/14 02:26

03/14 02:26,
推!
03/14 02:26

03/14 02:27,
氾籃欽表示:理性 代PO 勿戰
03/14 02:27

03/14 02:29,
河蟹 高貴 誤會 :P
03/14 02:29

03/14 02:30,
寫好文章跟刊出時間又不一定一致 搞不好未刊出前被范搶先
03/14 02:30

03/14 02:30,
薪水騙子 快吐錢出來補充國庫
03/14 02:30

03/14 02:30,
發表去
03/14 02:30

03/14 02:31,
搞不好他是外星來的蛆 搞不好個頭= =
03/14 02:31

03/14 02:31,
照j版友說法 請郭去告范摽竊 已是清白囉
03/14 02:31

03/14 02:32,
阿可是郭說范是共同筆名耶 不就會告到自己人 嘖嘖嘖
03/14 02:32

03/14 02:34,
歡迎大家進入河蟹社會
03/14 02:34

03/14 02:34,
呵,PTT 若有人用共同筆名會怎樣?是刪ID還是所有分身全砍?
03/14 02:34

03/14 02:36,
03/14 02:36

03/14 02:36,
真想不到他也會怕欸
03/14 02:36

03/14 02:41,
TheZealot兄 您有看過優質祖國滯台寄生蟲有膽過的嗎?
03/14 02:41

03/14 02:42,
ptt不允許一個帳號有兩人以上使用
03/14 02:42

03/14 02:43,
哈哈哈 推!!!!!!!!!!!!!!!!
03/14 02:43

03/14 02:43,
03/14 02:43

03/14 02:48,
03/14 02:48

03/14 02:49,
查一下blog IP,說不定用的都是代表處的電腦呢!?
03/14 02:49

03/14 02:51,
專業唷 郭冠英還沒回台解釋 就被破解了 沒關係還有大決
03/14 02:51

03/14 02:53,
電腦被駭客入侵盜走文章
03/14 02:53

03/14 02:54,
他 文筆很差咧…
03/14 02:54

03/14 02:56,
大八卦呢:P
03/14 02:56

03/14 02:56,
查一下IP就知道是否為同一人了,要做到不難,不是的話也還他
03/14 02:56

03/14 02:57,
清白...(<---???)
03/14 02:57

03/14 03:03,
其實也只能撤職而已 台灣是有言論自由的…
03/14 03:03

03/14 03:04,
郭文中提及有請工讀生打字 可能查IP也只查到工讀生的
03/14 03:04
-- 歡迎加入假文藝青年俱樂部 http://blog.yam.com/flatclub http://www.indievox.com/home/flatclub . PTT:FLAT_CLU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31.224

03/14 14:17, , 1F
我以為是新民商工的郭冠櫻....原來是郭冠英
03/14 14:17, 1F

03/14 16:17, , 2F
原來阿強也看過.....
03/14 16:17, 2F

03/14 18:30, , 3F
蛤我也以為是新民那個 = =
03/14 18:30, 3F

03/14 23:07, , 4F
只要有心人人都以為是新民商工郭冠櫻
03/14 23:07, 4F
文章代碼(AID): #19kh7MnU (FLAT_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