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德] 偷東西吃也要用對方法呀!!!!(怒)

看板FJU_WT_dorm作者 (鷗lala)時間12年前 (2011/11/26 01:34),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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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因為想要高調詢問 所以就沒有用推文 直接發一篇新文了 記得之前 好像是上學期母親節那陣子 也是5樓(印象中)有人被偷吃泡芙 後來有抓到 當事人也出面道歉了 我想問得是 那個人後來有被退宿嗎? 照理說應該要退宿吧? 不然我們每次在那邊抓小偷是抓心酸的嗎..? 如果對方有道歉 或許不必到報警那麼嚴重 但是退宿應該是基本的吧!? 雖然小偷沒有趕光的一天 但是趕一個是一個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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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之後一看 忽然覺得自己有點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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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1:38, , 2F
但是實在是東西被偷到很不爽了 只想把小偷通通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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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0:20, , 3F
不會壞啦 真的應該要退宿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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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25, , 4F
本來就應該退宿呀!真的很可惡!!但我不清楚宿舍是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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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6:02, , 5F
記得沒退~ 就寫個悔過書公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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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1:32, , 6F
有沒有退宿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後來被偷的人覺得對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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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1:32, , 7F
誠心道歉,所以就沒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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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pz6dod (FJU_WT_d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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